众议:快递企业“份子钱”该不该交
2013-01-09

酝酿了3年之久的《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毕,将对快递公司按揽收同城、异地快递分别收取0.1元/件和0.2元/件的份子钱。记者拿到的该办法起草说明中预计,2013年可征收10亿元左右,2015年可征收20亿元左右。
  根据征求意见稿,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将专项用于支持邮政普遍服务事业发展,主要包括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建设和必要的设备购置以及农村村邮站运营补助;因产权不清或者破产等原因无法确定业主的城镇居民楼信报箱建设;邮政普遍服务安全、监管、科技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的其他用途四个方面。
  对此,快递企业称,此举相当于拿走两成利润,企业只能通过涨价来应对。国家邮政局表示,征收邮政基金是国际惯例。有学者认为,这已涉嫌重复征税。
  ■ 官方说法
  国家邮政局:征收服务基金是国际惯例
  根据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应当对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5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10千克的包裹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记者拿到的征求意见稿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邮政局所、代办点平均服务人口约2.9万人,城镇居民信报箱安装率不足40%,上述各项指标均未达到《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基本标准,尤其是中西部省份及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邮政普遍服务设施建设较为薄弱。
  国家邮政局人士向记者表示,将快递企业作为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对象属于国际通行做法。目前,美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已经建立了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美国邮政服务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邮政业务收入、邮政债券发行收入等;德国政府规定持有许可证的非邮政企业经营邮政业务必须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意大利通过立法要求进入邮递市场的经营者缴纳营业额1%-10%作为普遍服务补偿金;西班牙规定所有邮政业务经营者应向国家缴纳1%的营业额。
  我国的快递企业主要集中在有盈利的城市和线路上开展邮政业务,广大农村、偏远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邮政业务则主要由邮政企业承担,为体现公平竞争原则,快递企业应适当分摊邮政普遍服务成本。起草说明中表示。
  国家邮政局表示,之所以向快递企业收取0.1元-0.2元/件,是在综合考虑快递企业负担能力和邮政普遍服务基金需要的基础上,按照快递业务平均单价的1%-1.5%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据他们测算,目前我国国内同城快件7.7元/件,国内异地18.8元/件,国内港澳台88.2元/件,国际快递155.7元/件。
  国家邮政局人士向记者表示,2009年《邮政法》就已经提出设立邮政基金,但这些年进展缓慢,表明出台这项政策非常谨慎,会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现在也只是在征求意见阶段,程序走下来还需要一段时间。
  ■ 学者观点
  有重复征税之嫌
  王雍君(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
  基金形式和税收形式其实是两个概念,区别就在于基金是专款专用,必须使用于特定的领域,税收则不具备这个特点。关键看基金的资金如何使用。
  我国政府设立的基金并非首次,政府什么时候可以设立基金?基金的出资方和受益方如果是成本和利益上的对应关系,才是合理的,如果是其他人群受益,就不具有合理性,那就是重复征税。
  从办法起草说明披露的基金使用方向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一些用途超过了专款专用的范围,比如基础设施的完善应该用税收资金来支持;一部分是很广泛的支出范围,任何人都可以受益。这些都不符合专款专用的原则,基金的出资方和受益方并没有严格对应关系。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说法,如果邮政基金征收的是快递企业,但这些企业又不能享受到邮政服务和邮政网络改善的成果,那么就是重复征税。
  ■ 业界声音
  国际惯例是在开放的基础上征收
  快递物流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
  从国外经验看,普遍服务基金是在开放普遍服务市场的前提下,只针对普遍服务提供商征收。目前,除了西班牙和意大利开放了邮政普遍服务市场,并向邮政普遍服务提供商收取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外,像美国和欧盟多数国家都是由政府补贴邮政普遍服务或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基金。
  目前,邮政普遍服务是国家邮政集团在专营,如果让不从事普遍服务的快递企业去补贴普遍服务,不符合国际惯例。
  2011年中国邮政集团净利润为209.36亿元,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整体盈利的情况下财政部再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不合情、不合理。
  在中国,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业务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领域,让快递业补贴邮政普遍服务,就相当于出租车补贴公交车。
  如果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就应当放开邮政企业对邮政普遍服务市场的专营,或者邮政企业继续实施对邮政普遍服务市场的专营,像国外很多国家一样由政府补贴邮政普遍服务,由财政部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如果向快递企业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不公平,不利于民族快递企业做大、做强,还会形成邮政企业与非邮政快递企业的不公平竞争,不利于邮政企业向市场化转型。
  ■ 企业说
  只能转嫁给消费者
  韵达快递一位地区总经理:
  一单快递最多也就赚个5毛钱,我们平均每天是400万单,每单1毛钱,每天就是40万,企业还剩多少利润?
  自2005年起快递企业业务量逐年上升,但是快递价格没有变化,甚至降价,其人工、燃油和房租逐年上涨,利润逐年下降。现在行业平均的利润率是3%-8%,一年行业的整体利润只有40亿-50亿元,其中包含了利润较高的外资快递公司。抽走11亿,等于拿走了超过五分之一的利润,给民营企业致命打击,实在不能承受这种成本,也只能通过价格调整的方式转嫁给消费者。
  做不好何不放开市场?
  张先生(某快递公司负责人)  目前较为偏远地区配送基本是EMS在做,因为他们共享邮政系统的网点等资源。在部分地区,投递环节需要由邮政集团代替中邮速递进行配送。中邮速递则需向邮政集团按照1元/件的价格支付服务费用,少数国际函件则按照0.5元/件的价格进行结算,但民营企业却不能共享邮政网络。
  如果可以,即便花两倍于中邮速递的价格使用邮政网络公司也很乐意。既然国家邮政做不好专营的普遍邮政服务,就该放开来让民营企业来做,要是不放开,就自己做好,不要向快递企业收钱。
  如果要征收,快递企业作为掏钱的一方,也应该有知情权。邮政提供普遍服务每年亏损多少,是如何亏损的,需要补贴多少?有多少个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需要设置,配置标准是什么?这些问题和数据都应该告诉企业,要保证基金的规范性、透明性、公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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