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能做为劳动合同证据吗? 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证据。 我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电子邮件也属于书面提出,所以电子邮件可以作为证据。但是,如果你和用人单位产生纠纷,那么你需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更多的证据,只有电子邮件是不够的。 以下是可以作为在职证据的资料: ①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者工作牌(盖有公章的最好) ②工资卡、工资条、工资邮件 ③考勤记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等 ④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现在支付宝就可以查到,记录分为PDF和图片版,都支持下载) 和电子邮件相比,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要更强一些。 电子合同是和纸质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的主要法律效力源自于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可靠的电子签名有以下几个要求: ①电子签名用于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②签署时电子签名仅由签名人控制; ③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④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另外《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如果签合同的双方都同意,那么选择靠谱的电子合同就比较重要了。 为保障电子签名的可靠性,用户最好在有强大技术保障的第三方平台进行合同的签订,使用具有防篡改、可识别文件签署人身份和签署时间的数字签名技术来签署合同,保证合同电子签名的可靠性和合同签署的安全性。 如果签电子劳动合同可以试试放心签哦!放心签采用了以下几项技术: ① 采用了国家认证的CA机构颁发CA证书,确保在放心签平台上使用电子公章的主体身份真实; ②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哈希加密算法,能对信息进行加密处理,使得数据传播更为安全。 ③采用了时间戳固化技术,能够精确记录任何一份文件签署的具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