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为什么无效?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2019-11-13

股权转让协议为什么无效?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很多情况下,股东在看到公司前景差的时候,会进行股权转让,减少亏损。股权转让的时候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一般来说,依法签订的协议书是有效的,但是也存在无效的情况。

 

无效的情况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法律规定的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无权代理情形下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一个合同是否有效,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当然是合同订立双方或多方的主体资格,如果是由他人代 为签订合同的,则涉及到他人的代理权限问题。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意思表示,或者接 受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民事法律 制度。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而在多数的商事活动中及 因代理权限而产生的商事纠纷中,委托代理的情形占多数。委托代理关系发 生的基础是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授权的方式可以 是事前授权,也可以是事后追认,但只要是没有被代理人明确表示授权的, 代理人签订的合同都应当认为是无效合同,因没有相应的代理权限而使合同 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 理杈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 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三、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后果

 

1、返还财产

 

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返还财产(折价补偿)与赔偿损失乃股权转让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之后的主要处理措施。

 

2、办理手续

 

返回财产,不管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应该将其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还,将利益关系恢复到无效协议缔结之前。

 

3、分红返还

 

受让方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利应返还,否则,涉嫌构成不正当得利。但是,返还给谁,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赔偿损失

 

不管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因为自己的过错导致对方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或者间接损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5、股东资格

 

受让方向转让方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包括公司利益直接受损、转让方作为股东利益间接受损的部分。受让方在实际经营管理公司期间不法侵害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仅导致公司利益直接受损,而且导致股东利益间接受损。

 

附录:

 

股权代持协议企业版

股权转让协议企业版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目标公司:

名称: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转让方):

名称: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乙方(受让方):

名称: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受让方拟向转让方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股权。

 

经甲方、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事宜达成本意向书:

 

1   乙方受让股权的前提条件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目标公司合法持有              路段的用地面积为          平方米的    用地(地号为《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          的土地使用权。

 

2   甲方转让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3   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此款分   次支付:

 

3.1  定金支付:定金为人民币     万元,定金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依照甲方的书面指示,在中国境内支付给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      的个人账户;

 

3.2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3.1条的定金后3日内,缴足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3.3  甲乙双方在乙方支付定金后三日内,双方会同境外第三方银行签署股权交易资金托管协议,乙方股权转让款的40%共计人民币       万元足额存入境外托管帐户;

 

3.4  第二笔款项支付:乙方将转让款的40%共计人民币       万元足额存入境外托管帐户后三日内,甲方应即办理股权变更申请,在约定日期内完成外商投资管理部门的审批程序;甲方完成外商投资管理部门的变更审批并取得投资人变更为乙方的目标公司的新的外商独资企业批准证书当日,乙方应即授权境外第三方银行将托管帐户中的相当于股权转让款的40%共计人民币664万元的资金划转甲方。

 

3.5 甲方完成外商投资管理部门的变更审批并取得投资人变更为乙方的目标公司的新的外商独资企业批准证书后3日内,甲乙双方会同境内第三方银行签署股权交易资金托管协议,乙方股权转让款的40%共计人民币       万元足额存入境内托管帐户。

 

3.6  第三笔款项支付:在取得完成外商投资管理部门的变更批准后,甲方应即办理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申请;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当日乙方应即授权第三方银行将托管帐户中的股权转让款的30%的人民币        万元资金划转甲方。

 

3.7尾款的支付: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60个自然日,乙方应即授权第三方银行将托管帐户中的股权转让款的10%的人民币          万元资金划转甲方。。

 

4   本意向书签署后,乙方可以展开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甲方应对乙方的尽职调查提供协助,尽职调查应在意向书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论符合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前提条件,并且未发现可能对乙方利益造成损害的事项后,双方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5   本意向书将包含通常适用的陈述与保证;甲方承诺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用地面积为      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地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    号的地上附着物的清理工作。

 

6   甲方的陈述保证:股权变更完成后,乙方有权从尾款扣除相应款项,作为甲方违反陈述与保证的赔偿。

 

7  费用承担:因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相关的协议公证费用和工商部门收取的变更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8  保密条款:在本意向书签署前和存续期间,一方已向对方披露的有关其经营、财务状况等所有信息应为保密信息,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除为本次项目转让之目的或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需要外,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各方在本款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意向书的失效或终止而终止。

 

9  排他性条款:除非乙方另行书面同意,在本意向书条款签署后的三个月内(“排他期”),甲方不得就目标公司股权的出售与任何第三方进行磋商、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信息或以任何方式讨论、接受或考虑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任何与此相关的方案,目标公司不得就其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售或出租与任何第三方进行磋商、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信息或以任何方式讨论、接受或考虑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任何与此相关的方案。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及目标公司补偿乙方因本主要交易条款发生或与本交易条款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向专业顾问支付的费用、尽职调查的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等。

 

10  效力条款:本意向书应为各方今后订立项目股权转让的正式合同以及其它法律文件的基础,本意向书在各方签订正式的项目股权转让法律文件后失效。

 

11  本意向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本意向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目标公司:

有限公司

代表签章: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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