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电子签名怎么制作?电子签名人的法律义务有哪些?
1、什么是个人电子签名
2、个人电子签名的法律规定
3、个人电子签名怎么制作?
4、电子签名人的法律义务有哪些?
1、什么是个人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并非是书面签名的数字图像化。它其实是一种电子代码,利用它,收件人便能在网上轻松验证发件人的身份和签名。它还能验证出文件的原文在传输过程中有无变动。如果有人想通过网络把一份重要文件发送给外地的人,收件人和发件人都需要首先向一个许可证授权机构CA(GlobalSign)申请一份电子许可证。这份加密的证书包括了申请者在网上的公共钥匙即“公共电脑密码”,用于文件验证。
发件人使用CA发布的收件人的公钥对文件加密,并用自己的密钥对文件进行签名。当收件人收到文件后,先用发件人的公钥对解析签名,证明此文件确为发件人发的。接着用自己的私钥对文件解密并阅读。
电子签名是现代认证技术的泛称,美国《统一电子交易法》规定,“电子签名”泛指“与电子记录相联的或在逻辑上相联的电子声音、符号或程序,而该电子声音、符号或程序是某人为签署电子记录的目的而签订或采用的”;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中规定,电子签名是包含、附加在某一数据电文内,或逻辑上与某一数据电文相联系的电子形式的数据,它能被用来证实与此数据电文有关的签名人的身份,并表明该签名人认可该数据电文所载信息;欧盟的《电子签名指令》规定,“电子签名”泛指“与其他电子记录相连的或在逻辑上相连并以此作为认证方法的电子形式数据。”
从上述定义来看,凡是能在电子通讯中,起到证明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当事人对文件内容的认可的电子技术手段,都可被称为电子签名,电子签名即现代认证技术的一般性概念,它是电子商务安全的重要保障手段。
2、个人电子签名的法律规定
个人电子签名,让个人或者企业在交易过程中更加便捷高效,更加安全合规,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制作一个有法律效力的个人签名。
个人电子签名如果想用电子签名来签电子合同,首先要拥有一个合法的电子签名。在《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中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第十三条中规定了合法电子签名所必备的四个要素: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从法律条文上来看,一个有效的个人电子签名不是随便PS一下就可以的。电子签名里有着我们看不到的技术手段,通过这些技术手段,能够确保电子签名人的“真实身份、真实意愿、签名未改、原文未改”,而PS制作出来的电子签名图片,每个人都可以制作,也都可以参与修改,甚至可以造假,从本质上根本无法满足法律的要求。
所以,假如你想制作一个可以用在商业用途上的个人电子签名,譬如签订电子合同等数据文件,那么为了确保其法律效力,最好还是通过第三方电子签名(电子合同)平台来制作个人电子签名。比如,放心签电子合同第三方服务平台。
3、个人电子签名怎么制作?
首先需要注册并登录放心签平台,并完成个人实名认证,放心签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默认的长方形电子签名,用户也可以按照偏好,通过放心签系统选择不同的字体制作个性化的电子签名,还可以添加手绘版电子签名。
放心签电子合同提供系统默认的电子签名,用户自定义的电子签名,和手绘电子签名,这几种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如果不喜欢手写签名,就可以使用系统或者定制的电子签名。
4、电子签名人的法律义务有哪些?
《电子签名法》第十五条 电子签名人应当妥善保管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电子签名人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时,应当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该电子签名制作数据。
本条即是关于电子签名人法律义务的规定。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是将电子签名与电子签名人可靠联系起来的重要手段。电子签名人应当妥善保管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一旦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失密,他人有可能利用电子签名人的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从事违法行为或者牟取非法利益,给电子签名人和电子签名依赖方造成损失。在实践中,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的载体包括磁盘、光盘等,尽管这些载体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加入电子签名人的安全指令才能启动,但是这些载体一旦丢失或者为他人窃取,则他人通过破解这些相对简单的安全指令就可以在互联网上以电子签名人的名义从事交易活动。
与传统交易不同,网上交易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往往并不见面,当事人之间主要凭借的是对方当事人的电子签名来验证和核实相互间的身份,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的丢失会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因此,电子签名人应当妥善保管电子签名制作数据,防止丢失或者为他人所窃取,以免给自己和对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即便电子签名人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仍然存在泄密的可能。本条中的"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包含两层意思:
一是电子签名人已经明确知道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失密,例如电子签名人发现未经自己允许,有人在互联网上以电子签名人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
二是电子签名人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有可能已经失密,例如电子签名人发现自己存放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的磁盘丢失,在这种情况下,丢失的磁盘中的安全指令有可能被破译,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有可能被他人用于非法活动。
在这两种情况下,依据本条的规定,电子签名人应当做到:
一是立即停止使用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因为在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的情况下,电子签名人继续使用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有可能使电子签名依赖方更加难以确从电子签名的真伪,给交易安全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
二是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当事人,避免有关各方当事人因继续信赖电子签名人的签名而造成损失或者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以上就是个人电子签名的制作方式以及签名人需要承担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