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互联网金融借贷,签署电子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目前,电子合同已经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广泛应用,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签署的合同基本上都是电子合同。电子合同签署无视地域限制,可极速签约,方便快捷节省成本。所以,电子合同成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刚需。不过,电子合同对于大部分用户来说仍然是新鲜事物,电子合同的法律规范、法律效力、司法实践,很多用户仍不清楚。所以本文结合《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电子合同安全规范》来给大家详述一下电子合同的合法性、以及电子合同签订、存储、举证等方面的注意事项。
一、第三方服务机构
《安全规范》第五项中明确规定“合法的电子签名必须经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认证”,该条款是对《电子签名法》中未强制要求电子签名经第三方认证的补充规定。也就是说,在个体网络借贷合同中,出借人和借贷人的电子签名只有在经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认证后才构成《电子签名法》规定下合法的电子签名,其所载合同才能产生相应效力。
另外,《安全规范》中规定订立后的电子合同应委托第三方存储服务商进行存储,一般情况下保存期限为5年。所以,在网贷平台签订的业务合同,要增加第三方认证环境才有效。并且,第三方认证机构必须具备法定资质才可以。
二、独立的电子合同签署系统
有一部分金融机构会自行开发电子合同签署系统,《安全规范》中规定,自行开发电子合同订立系统的金融机构从事网络贷款时,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必须独立于平台本身。目的是保证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和平台其他业务系统之间的分离,确定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在管理上的职责。同时,《安全规范》规定,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必须提供7*24小时服务,全年服务可用率达到99.95%及以上,并且获得信息安全等级三级以上的认证。
三、司法举证
《安全规范》对个体网贷机构、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服务商、电子合同存储服务商的举证义务进行了规定,证据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从业机构提供订立的电子合同原文,借款人、出借人在平台的实名核验、支付、投资记录、还款记录,从业机构依据《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以及告知义务的履行证明文件,从业机构对接的支付机构或存管银行提供资金流水记录,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出具的数字证书验证报告等证据。
四、电子签名有效性认证
《安全规范》肯定了他人代签电子签名的有效性,但同时,从业机构或者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商必须能提供证据,证明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由电子签名人控制,包括用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的时间和方式、电子签名人位置、IP地址、授权及认证方式、授权及认证记录等。对于电子签名人来说,这是有利的。一方面限制平台,在非本人授权下,不得私自使用电子签名;一方面所有电子签名使用记录要清晰可见,防止签名误用、滥用。
五、电子合同稳定性
《安全规范》中明确了各方信息核验的规范,如个人、企业的线上核验、线下核验等,以及数字证书、时间戳、软硬件设施的持续性保障等规范要求。一方面,签订的合同必须满足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一方面需要通过电子技术对合同固定和保存,保证合同的稳定性,防止合同篡改、丢失或者损毁。
《安全规范》在电子合同签署、认证、保存方面都做了比较高的要求,对于一些细节问题,大家可以关注放心签电子合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