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前提交离职申请书,公司未同意,疫情期间是否可以撤回?
2020-04-21

疫情发生前提交离职申请书,公司未同意,疫情期间是否可以撤回?

疫情期间,有很多职工可能会遇到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签署新劳动合同的问题,今天给大家统一解答一下这些相关问题。


问题一:找新工作可以签署电子劳动合同吗?电子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答:可以签署电子劳动合同,电子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一条与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说,合法、合规的电子劳动合同可视为书面劳动合同。


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jpg


问题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答:对于企业来说,最好和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合作,不建议采用短信、微信或者电子电子邮件的方式签订合同,也不建议自建平台。因为企业在自建平台上签署的电子合同,很难证明合同数据的完整、准确、可靠性,举证成本较高。另外,规模较小的企业恐怕很难自建平台。

目前,企业和第三方服务平台的合作模式已经相对成熟,运用起来也比较便捷高效。电子合同签署采用了非对称加密技术、CA证书、第三方取时技术等科技手段,使得电子合同一旦出现改动都能被发现。当然,电子合同内容首先要合法,合同内容应当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列明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必备条款。

对于劳动者来说,应该认真阅读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在本人真实意愿下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完合同后,也要做好劳动合同留存,并检查双方电子签名是否完整。

当然,双方应选择安全可靠的平台进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时应结合用工节点、签订成本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


问题三:疫情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是否终止?

答:分为三种情况:

①被认定工伤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②未被认定工伤,但被确诊新冠肺炎或者疑似、密切接触者在治疗、观察期间的,应顺延至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③未被认定工伤,也不属于确认、疑似、密切接触者的,按照一般法律规定,处于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的,劳动合同到期,应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后终止。


问题四:劳动者于疫情发生前提出离职,但并没有得到公司书面审批通过,劳动者是否可以撤回离职申请,该劳动关系又是否解除

答:如果劳动者撤回,必须经用人单位同意。

疫情发生前,有些劳动者已经提出离职申请,但随着疫情发展,年后找工作并不容易。有些劳动者便认为单位还没有通过离职申请,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还没有接触。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一般认为,劳动者单方解除权是一种形式权,即不以用人单位的意愿及行为为基础,只要劳动者提出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书,该劳动关系即在30日以后得以解除。

如果劳动者想撤回,就必须得到用人单位同意。需要提醒的是,如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撤回,应要求员工出具《撤销辞职声明》或在30天以后再次订立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无意留用该员工,可发出通知,告知员工30日后劳动合同解除及相关的交接手续办理事项。


问题五:因疫情影响,销售人员每月指标未达标,用人单位是否能以劳动者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辞退?

答:不能。因为销售指标是未实现的业绩,尚不属于现实存在的公司资产,不能等价于造成公司损失。因疫情原因造成业绩不达标,并非是劳动者个人原因。如果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辞退,用人单位可能会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热文推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