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旅游厅:今年旅行社推荐使用电子合同
2020-05-19

广东旅游厅:今年旅行社推荐使用电子合同

近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文,明确省内旅游经营活动有序恢复,这意味着广州市民参团不仅可以游广州市内,而且可以跨市游省内。与以往相比,今年旅行社推荐使用电子合同、网上报名、电子支付等。导游将提醒游客扫描“健康码”,了解游客近期旅居史、密切接触史、活动轨迹、身体状况等,切实做好游客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登记。

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团,并适当控制团队规模。做到行前有说明、行中有提示、行后有总结。出团时引导游客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扎堆,确保出行安全。另外,在大巴座位和就餐、住宿方面都有升级。

什么时候需要签署旅游电子合同?

旅游者向旅行社报名,参加境内游、出境游、台湾游、一日游等各类旅游团,或者委托旅行社代定代办机票、酒店、用车服务、导游服务、签证服务、其它服务等一项或者多项委托代办业务的,均需要签署旅游电子合同。

旅游电子合同怎么签?

1.游客可通过放心签电子合同平台与OTA平台、旅行社进行签约

2.OTA平台、旅行社可通过放心签电子合同平台与代理商完成合同签署。

电子合同.jpg

旅游者要求更改旅游行程,尤其产生的费用问题怎么办?

旅行社根据旅游者的具体要求安排旅游行程,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游者请求变更旅游行程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因天气原因导致旅游行程无法完成,旅行社是否要承担赔偿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天气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出现问题,属于不可抗力事件,非旅行社过错。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如果产生纠纷,旅游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电子合同订立的法律效力,电子合同也是合同。那么对于合同的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由于互联网的特殊属性,因此在网上订立电子合同的一方如果采取强势手段行使对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技术管辖权,那就相当于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其电子合同的公正性常常遭到质疑而被推翻。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同时还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采用“指定特定系统”。所以商务部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强调指出,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也就是说,在电子合同作为证据时,举证责任主体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生成、储存、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用以鉴别发件人的方法的可靠性等电子合同真实性要素。电子合同第三方机构则要承担确保用户登录验证的安全性、平台加密算法的安全性、数据传递的安全性以及数据存管的安全性等责任,并在必要时协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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