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底前,山东各地应使用统一的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
2020-05-21

十月底前,山东各地应使用统一的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

日前,住建部发布了《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提出全面采集楼盘信息、建立健全楼盘数据,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提供自动核验服务,实现网签即时备案等16条意见。山东住建厅就该文件提出意见,6月底前,全面推行房屋(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12月底,各地应将房屋网签备案系统接入当地云政务平台,要求各地市一并贯彻执行。

住建部发布的《意见》提出,推进“互联网+网签”,积极推行“互联网大厅”模式,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区块链等技术,加快移动服务端建设,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优化窗口服务,做好“一窗受理”,提供房屋交易、缴税和登记集中办理、一次办结服务。针对《意见》提出的以下五点要求,一全面采集楼盘信息、二提供自动核验服务、三优化网签备案服务、四提供数据使用效能、五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山东住建厅对下级单位也作出了相应要求。

网签电子合同.jpg

一、实现房屋网签备案即时办理

住建部:推进“互联网+网签”。积极推行“互联网大厅”模式,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加快移动服务端建设,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推行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即时备案,当事人完成签约后,通过相关技术手段实现即时备案,生成备案编码,在楼盘表中自动更新房屋交易状况信息。

山东住建厅:鼓励开发企业转变思想认识,拓展销售渠道,通过研发网上销售平台、APP小程序,或者与信誉良好的网络平台合作等方式,积极发展线上销售。自5月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逐步将网签备案端口延伸至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金融机构,方便房屋交易主体就近办理。在签订交易合同的同时即时完成网签备案,实现房屋网签备案网上办理、即时办理、异地可办。

二、建立全国房地产市场数据库

住建部: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建立以房屋网签备案数据为基础的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构建房屋管理平台,加快建设具有自动核验、便捷查询等功能的房屋管理基础平台加快市县系统联网,按要求接入全国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推进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全国联网,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全国房地产市场数据库。

山东住建厅: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部署安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水平。6月底前,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全面推行房屋(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实现设区市与所辖县市区区域全覆盖、新建商品房与存量房交易业务全覆盖。加快建立以房屋网签备案数据为基础的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为当地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三、全面采集楼盘信息健全数据

住建部: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覆盖所辖行政区域的各类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的楼盘表。楼盘表应包含房屋坐落、房屋编码等房屋基础数据,相关信息应当及时载入楼盘表,实现楼盘表信息动态更新。各地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应当包含建立楼盘表必需的数据指标。

山东住建厅:精简备案材料,规范服务内容,能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得的资料,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能够获取电子材料的,不再收取纸质要件。10月底前,各地应使用统一的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统一网签备案系统数据标准,统一网签备案业务操作规范,办理时间不超过0.5个工作日。

四、年底前网签系统接入云政务平台

住建部: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推动房屋网签备案系统与公安、民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法院等部门和单位相关信息系统联网,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自动核验交易主体的身份等信息,逐步实现当事人仅凭身份证件即可完成交易主体核验。

山东住建厅:12月底前,各地应将房屋网签备案系统接入当地云政务平台,主动将房屋网签备案数据与金融、税务、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及水电气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共享,为当事人办理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涉税业务、子女入学、市场主体登记、不动产登记、强制执行以及水电气暖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等业务提供便利。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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