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电子保单是合同吗?电子保险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电子保单是合同吗?我们先从保单说起吧。
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一种载体,投保书、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合同条款均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保险单应当记载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险单和保险合同的区别在于,要先签订保险合同,后签发保险单。
保险合同,由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后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根据投保人的申请,由保险人签署,交由被保险人收执,保险单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凭证,同时也是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依据。
另外,保险合同的成立也与保险单是否交付无关。
保险合同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就某项保险业务达成协议以后,就意味着保险合同已经成立,至于保险单是否签发,则不影响有关赔偿责任,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以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人承诺的唯一形式。也就是说,没有签发保险单,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不过,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单也不一定生效。
附生效条件的条款,保险费交清之前,保险单已经成立,但是并没有生效。也就是说,只有投保人交清了保险费,保险单才生效,保险单生效的条件就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费。对保险费交清之前发生的事故,由于保险单并没有生效,保险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保险公司也不能以没有生效的保险合同向投保人索要保险费。
所以,电子保单并不是保险合同,而是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现在网络投保比较方便了,所以会有电子保单产生。电子保单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由此,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同保险公司有不同的做法,有的会在核保通过后,第一时间收到保单号,然后需要到保险公司官网去下载保单。有的公司则会第一时间会把保单发到预留邮箱,有的会同时都会发送保单号和电子保单。
关于保险合同,一般来说,我们接触到的保险合同都是格式条款,是保险公司提前拟定好的,作为消费者可以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不能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者变更。但是这么做也有它的好处,就是合同一经订立,只有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保险公司是无权解除合同的。
和电子保单一样,现在也有电子合同。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当然和纸质合同的效力是一样的。
传统签署合同的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坐下,各自签好,交换,双方各执一份。也有的是通过邮寄,一方签好后寄送给另一方,但在互联网时代,用户数量非常多,按照传统方式逐个面签显然是不可行的。《民法典》明确了电子合同作为书面合同的法律地位。网络交易中,只要合同签署各方都经过实名认证,且签署《电子签名法》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这份电子合同就具备和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在保险行业几乎可以贯穿整个应用场景。
①线上远程投保
投保申请在线提交
电子保单在线生成
保单在线签署归档
②线下面签投保
移动投保
电子回执
③应用延伸
保险经纪人签约电子化
险企内部公文在线发送
在理赔方面,电子合同使用多要素身份认证,电子签名技术,时间戳、CA证书等防篡改、防抵赖,同时使用区块链技术联合公证处、互联网法院等联合存证合同数据,云端存储,防止丢失,可快速搜索出原始合同文件,让理赔过程更加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