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都出台了哪些相关政策,鼓励使用电子合同?
随着“互联网+”的大力发展,传统的纸质合同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办公需求,电子合同及互联网平台的应用,实现了政务、企业之间的数据共享,保障了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高效运营。物流运输行业,降本增效也是当务之急。国家交通运输部也多次出台政策,推广电子合同、电子证照,助力物流企业降本增效。
那么,交通运输部都出台过哪些相关政策呢?我们来一一细数。
2019年4月,交通运输部发出关于《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征求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发展相关部署要求,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现代化物流市场新业态,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2019年6月,交通运输部发出《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提出加盖电子印章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凭证》,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予以采信,肯定电子印章在全国业务中的法律有效性。
2019年7月,《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其中将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条,第二款修改为“鼓励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采用电子合同、电子运单等信息化技术,提升运输管理水平”。
2019年8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职业资格证书实现电子化,该项考试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可在线查询证书信息,并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9年9月,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局发出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办法》共4章30条,重点围绕“安全”和“合规”展开,来全面顺应网络货运平台及市场在新时期的发展趋势。
2019年9月,《关于加快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提升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的实施方案意见的函》,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应按标准规范建设“电子印章系统”,确保电子证照真实性和不可否认性,加快电子印章与业务融合。
202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提出两个“加快”:加快运输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加快货物管理、运输服务、场站设施等数字化升级。
目前,我国的物流总费用额在GDP中占比较高,约为15%左右,合理降低社会物流总费用在GDP中的占比,是国家力争实现的目标。从以上政策可以看出,国家频繁出台政策鼓励物流行业使用电子合同,推进互联网+物流行业向智能化模式发展,提升运营效率。智慧物流必然是未来物流行业的发展方向。
相比无人卡车、仓库机器人等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研发,电子合同、电子运单等轻资产的投入更符合中小物流企业的需求与利益。尤其是电子合同的应用,解决了纸张浪费、耗时长久、管理不便、合同易丢失、信息易泄露等问题,而且通过电子签约,保障双方的数据一致性,快速对账确认,缩短账期。
电子合同的应用,是符合物流行业、企业和从业者的多方利益的,在政府部门的鼓励和推动下,电子合同必将成为未来的签署模式,而领先同行更早开始使用电子合同,对于物流企业来说,某种意义上,也意味着更早获得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