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供用电合同》也用上了电子合同!
2020-10-31

国家电网《供用电合同》也用上了电子合同!

近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国网”APP完成供用电合同签订,这是国家电网公司首笔线上电子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为大力推行办电服务“都不跑”和营销业务数字化转型,公司首推供用电合同“电子签章”功能,客户在“网上国网”APP上可随时随地签订合同,消除用章安全隐患,帮助企业提质降本,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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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印章其实一直存在用章隐患,比如私刻公章、伪造公章等等。比如,2020年7月份,三人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签订合作协议,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

电子印章是通过密码技术将物理印章图像与印章主体身份绑定形成的电子文件,通过《电子签名法》保障电子印章和实体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执照、电子印章可广泛应用于为企政务服务和企业自身经营之中。

和实体印章相比,电子印章的防伪验证技术较高。传统印章易仿造,且辨别主要依靠肉眼或图像比对,非专业人员很难鉴别真伪。而电子印章基于数字证书和数字签名技术,比物理印章更能辨别真伪。

实物印章的使用往往通过人工进行记录,存在难以统计、被篡改、抵赖的风险。与实物印章相比,电子印章的每一次使用行为均可记录,确保印章签署行为可记录可追溯;同时,加盖电子印章的公文、证照、协议、凭据、流转单等各类电子文档,通过密码技术保障盖章后的文件不可篡改,任何改动的地方均能够被发现;且签署后的电子文档可便于归档,电子文档具备与纸质盖章文件相同的法律效应,有效地提升了印章签署行为的真实性。

在《电子签名法》修正之前,电子合同是不适用于供电行业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4年公布,2005年实施)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电子签名、数据电文不适用于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现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不适用于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2019年4月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通过《电子签名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建议其中包括:允许在办理土地、房屋等转移登记时使用电子文书。此次《电子签名法》的正式修订,也意味着,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转让以及供电共用事业服务被纳入《电子签名法》适用范围。

目前,已经有多家房地产租赁、销售企业采用电子合同。国家电网应用电子合同,那也意味着电子合同将在电力行业迅速铺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相信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也会逐渐采用电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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