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电子版检验报告有合法性吗?如何查看它是否有效?
问:检验机构出具的电子版电梯检验报告,从法律法规来说是否合法,是否需要满足什么法律(类似电子签名法)或者是条例才算合法。有没有相关的政策说明,电子签名或者说电子版报告怎么样才算合法有效报告。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答:可查看《电子签名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也可向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或电子政务管理部门咨询。
放心签解读:
一、电子签名法相关规定
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特种设备检验报告,不在不适用电子合同的三种情形之列。
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在《意见》第四部分中关于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应用有明确的表述。
①统一电子印章
制定政务服务领域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规范电子印章全流程管理,明确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应用基于商用密码的数字签名等技术,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权威、规范、可信的国家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使用国家统一电子印章制章系统制发电子印章。未建立电子印章用章系统的按照国家电子印章技术规范建立,已建电子印章用章系统的按照相关规范对接。
②统一电子证照
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电子证照业务技术规范制作和管理电子证照,上报电子证照目录数据。电子证照采用标准版式文档格式,通过电子印章用章系统加盖电子印章或加签数字签名,实现全国互信互认,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交材料、证明多等问题。
也就是说,对于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国家也是持认可态度的。
三、目前有使用特种设备检验报告电子版的机构吗?
有的,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在2018年就开始发放电子版检验报告了。
广东省特检院发布通告,电子报告和使用标志均为 PDF 格式文件,文件上的电子签章已经过 CA 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提供的电子版报告及使用标志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版检验报告及使用标志的有效性查验方法如下:
可通过双击电子签章、扫描二维码、观察签章三种方式查验电子版检验报告和使用标志的有效性。
a) 双击电子版检验报告或使用标志上的电子签章查验有效性。双击电子签章时,弹出签名验证状态为签名有效、文档未被修改等信息时,电子报告或使用标志为有效;弹出签名验证状态为签名无效或文档被更改过等信息时,电子报告或使用标志为无效。
b) 观察电子版检验报告或使用标志的电子签章验证有效性。若电子文件被修改过,电子签章上会出现红色的“×”符号等非正常显示,表明电子报告或使用标志为无效。
c) 扫描电子版或打印版报告或使用标志上的二维码,可查验报告或使用标志的有效性。扫描报告或使用标志上的二维码,能够查看到受检(使用)单位、设备类型、注册代码、产品编号、使用地点、检验结论、下次检验日期、检验类别、检验时间和检验机构等基本业务信息;对于报告还可点击“查看报告”按钮在线查看报告。若信息一致,表明该报告或使用标志有效;若显示“版本已更新”,表明现有报告或使用标志已无效,有新版报告或使用标志替代(报告更正等所致)。对于报告可点击“查看新版报告”按钮在线查看新版本报告;若显示无效,则表明在广东省特检院检验检测业务系统中无法查询到此报告或使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