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质押借款合同范本
2020-11-30

保单质押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贷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 份 证号:

通 讯 地址:

联 系 电话:


上述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条例》及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 ),借款利息按合同签订之日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_________%计算,并在还款时一并偿清,若发生逾期不还,将按_________%计算相应罚息。

第二条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天,借款方应保证按期偿还借款。如确需延期偿还,应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由贷款方审核是否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条 借款方以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作为质押,以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和罚息。

第四条 本合同中借款方用于质押的保险合同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保单)。

第五条 借款期间发生任何形式的给付,给付金将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第六条 借款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归还本息的,质权自动消灭,贷款方应当返还上述保险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期内因失效或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单欠款本息将从退保金额中扣除。

第八条 借款到期,借款方逾期未偿还的借款本息总和超过保单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即行终止,贷款方将不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第九条 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经协商,本合同在变更协议未达成前仍然有效。

第十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一)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 法律。

(二) 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三) 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四) 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五) 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一) 自双方盖章或有权签字人签字;

(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文本已于本合同首页列明之日由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以昭信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处)


贷款方: (盖章)

(签字)

有权签字人:


借款方:

有权签字人: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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