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模板
2020-12-31

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的收入,经甲方研究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通过对乙方的执业资质、施工业绩、管理能力、风险抵押等方面的综合考评,确定乙方即某项目部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的方式: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 万元,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负责,以风险抵押的方式承包。

第二条.承包的期限:自   日至该工程竣工交验(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及分包结算价款清算完毕)。

第三条.承包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建设单位:

(四)设计单位:

(五)承包范围: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含业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要求增加或调整的工程内容。)

(六)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七)施工工期:总日历工期: 天,以开、竣工报告为准,业主工期若延期,工期顺延;工期与业主合同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业主合同和有关通知执行;超出规定工期、没按业主和甲方要求时间内进场,则视为违约。

(八)分段任务:   日前完成基础

  日前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日前完成装修

  日前交付使用

如因建设方和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则在承包工期基础上顺延。

第四条.承包的指标

(一)成本指标:本工程承包价款确定为 万元。承包范围内总价一次性包死。乙方承包价中含按当地税务部门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二)质量指标: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三)安全指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四)进度指标:满足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五)其他约定:

第五条.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一)甲方的职责

1.负责组织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建设单位、地方社会环境资源的联系衔接;开工前交施工设计图纸 套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资料给乙方。

2.根据项目需求及乙方请求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置合同、机械材料租赁合同等。

3.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4.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期间和终结时的考核审计;兑现项目承包人经济收益(包括薪金)或实施经济赔偿处罚;

5.协助乙方选聘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配置其他生产要素;

(二)甲方的权限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不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工程检(试)验资料、工程资金的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除建设单位指定外,有权将项目的 工程分包给 专业公司;

3.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责令停工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4.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完成工程量报表。

第六条.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一)乙方的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所施工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根据国家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3.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5.在企业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劳务分包、协作单位的管理;

6.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优、评奖申报;

9.负责员工的各项管理和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接受上级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审计;

11.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成各种指标的情况;

13.按公司规定及时足额交纳职工的各种保险等费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保险费赔付不足部分,按照甲乙方3:7比例分担;如果乙方没有交纳保险费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

14.负责项目运转所需资金的筹措及其他风险控制;

15.因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各种违章造成的费用、罚款、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如发生仲裁或诉讼,甲方对外承担费用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二)乙方的权限

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约施工合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甲方的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主持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甲方项目部印章只能用于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工程文件收发、函件制作活动中,不得用于本工程材料、工程款、民工工资等资金的结算、借支和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不得用于变更业主合同规定,乙方也不得以项目的任何名义擅自对他人作出承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确定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班子成员报甲方审查批准后,报送业主、监理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备案。未经甲方同意,班子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有权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复印其身份证件、证书存档备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少数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可外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并组织考核奖惩;

5.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发包方备案;乙方无权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承包总价5%的违约金。

6.甲方授权的范围内自行组织物资采购;

7.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其项目资金的使用;

8.按照以收定支、效率优先的原则决定项目经理部人员薪酬分配;

9.根据企业授权,协调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重点跟踪后续工程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承包经营管理效果的考核、评价

(一)甲方分期(分段)、分类对乙方承包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考核计划表"进行;

(三)当甲方得知乙方恶意不完成承包指标时,可随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处罚。

第八条.工程款收付、使用管理:

(一)乙方进场之日起,甲方在 天内拨本单项工程承包价的2%的施工费。工程进度款按业主拨付款时间、要求、按月进度80%比例拨付;

(二)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扣取民工工资、机械租用、油料等费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三)工程款的使用必须以满足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需要为唯一目的,双方均不得挪作他用;否则,违约方将向对方支付挪用金额50%的违约金,且对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四)乙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方式向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乙方没经甲方授权或同意,不得私自向业主单位借款。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五)因业主资金不能按时拨付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将业主单位赔偿的损失全额转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时,有权在划拨金额中扣除如下款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已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费用、罚款、违约金等。

2.因各种原因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罚款、民工工资等款项。

(六)扣除以上(五)1-2款项后,余额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保证将甲方划拨的工程资金专用于工程施工费用(工程材料款、工人工资、水电费、保险费等)。

(七)乙方应在每月的5日前,把前一个月的与工程有关的费用票据、本项目班子成员及民工工资领取清单全部交甲方财务部门核实、做帐。逾期送交的,每天罚款1000元;少交或不交的,造成甲方帐目不清,被有关部门处罚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人工费、管理人员工资和差旅费开支该应控制在工程造价的20%以内。

(九)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机械设备退场、资料交付完毕,35内付清余款。

第九条.甲方对乙方的奖励(或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

(一)确定项目上缴指标为本工程承包价 %,即约为 万元左右,甲方在每次拨进度款中扣出。乙方完成上缴指标后形成的利润按 比例分配,同时返还风险抵押金。

(二)出现亏损,经考评,甲方对乙方的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没收风险抵押金:

1.履行合同时,出现了乙方未能实现主要承包指标的情况;

2.乙方没有全面履行约定职责,管理混乱,经甲方考核,认为难以完成承包指标;

3.有虚盘冒验等弄虚作假行为;

4.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未能改正;

5.违法、违规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业主和甲方都认为乙方不称职的;

7.经甲方核实等其他违约情况。

(二)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风险抵押金: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致使工程项目无法进行。

(三)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终止:

1.双方约定的承包目标实现或部分实现,甲方向乙方兑现了全部奖励后;

2.当一方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另一方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一方的行为被视为违约的,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为总造价的5%,若存在数次违约行为,违约金分别计算累计相加,但总额不得超过承包价款的30%。

(二)违约金的承担不影响本合同规定的罚款、费用、损害赔偿等其他经济责任的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一)双方在履行承包合同产生纠纷时,首先应协商解决;

(二)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依据公司工程项目责任承包管理办法,进行调解;

第十三条、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成立;

(二)本合同自乙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未涉及的事宜均按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业主合同执行(合同编号为: )。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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