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电子合同、电子签章最新政策全面盘点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发生了很多大事。因为新冠疫情,数亿人突然加入远程办公的行列,电子合同、电子签章也在2020年异军突起,成为众多企业追捧的对象。国家多个政府部门也发布多个政策推动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的应用。放心签为大家盘点一下过去的一年里,国家推出的与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相关的政策。
2020年1月
2020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及健全电子诉讼规则。
2020年2月
2020年2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关于电子专利证书和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电子印章相关事项的公告(第349号)》,规定:自3月3日起,将直接颁发电子专利证书。
2020年2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答记者问时表示:对高校毕业生优化服务,扩大在线办理事项,鼓励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
2020年2月21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文规定:本市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成许可证采取全程网上办理,加盖电子签章。
2020年2月2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答记者问时表示:金融监管部门要改进工作,对电子单证、电子影像、电子签章、电子数据的政府合规性、合法性要充分认同。
2020年2月24日,广东省发文要求全面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拓展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在网上办事中的应用。
2020年2月26日,医政医管局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提出: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电子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采取电子签名或信息系统留痕的方式,确保信息可追溯。
2020年2月27日,《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明确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3月
2020年3月4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鼓励网上面试,网上签约。
2020年3月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2020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与企业电子印章应用。
2020年3月6日,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内首个安全电子签章技术国家标准—GB/T 38540-2020《信息安全技术 安全电子签章密码技术规范》正式发布。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2020年3月10日,人社部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20〕33号),文件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20年3月25日,中共司法部党组发布《关于加强公证行业党的领导 优化公证法律服务的意见》,提出:要深入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2020年底前要全部具备应用电子公证书等能力。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将帮助公证业务流程完全电子化。
2020年3月26日,住建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提出:推进“互联网+网签“,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
2020年3月27日,北京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布《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4月28日起施行。
2020年4月
2020年4月13日,住建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区块链等技术,加快移动服务端建设,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
2020年4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明确电子劳动合同的“书面劳动合同”性质。
2020年4月2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通知,明确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5月
2020年5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商业银行应当与借款人及其他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文书。
2020年5月1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提出:提高电子印章等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
2020年5月2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运输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加快货物管理、运输服务、场站设施等数字化升级。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电子合同的书面形式属性,并对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成立地点、交付时间作出认定。
2020年6月
2020年6月2日,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提出:在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和抵押放贷等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书证明。
2020年6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北京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落实大数据行动计划,构建北京城市大脑应用体系,加强电子签章等共性组件的集约化建设。
2020年6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强调投保人自主意愿、实名认证、销售过程以及信息收集原则的过程记录标准,明确保险机构互联网销售整个过程的电子证据固化标准。
2020年7月
2020年7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鼓励:发展便捷化线上办公,推动完善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数字应用的基础设施,为在线办公提供有效支撑。
2020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提升企业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2020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要依法认定互联网交易中电子合同、预约合同、格式合同的成立生效条件,推动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2020年8月
2020年8月4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要大力推进电子印章应用,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
2020年8月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进电子单证、业务在线办理。
2020年8月1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广州市优化营商条例(草案)》,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8月15日,公安部发布《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提出: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
2020年8月28日,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加强回函用章管理,明确回函用章,鼓励使用具有防伪功能的电子印章。
2020年9月
2020年9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提出:立足中关村软件园,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的国际互认。
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提出:要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在更广领域应用。
2020年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提出:支持探索使用电子签章在线签署合同,进行身份认证核查、远程视频签约验证。
2020年9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推广电子合同、电子文件等无纸化在线应用。
2020年9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支撑能力,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和跨区域互认共享。
2020年10月
2020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电子合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子合同业务是金融科技在私募投资基金领域的落地场景。
2020年11月
2020年11月2日,北京人社局发布《关于推进电子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11月17日,沈阳人社局发布《关于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全市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
2020年11月23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建设电子印章系统,推进电子证照与电子合同等融合应用。
2020年11月30日,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推广旅游电子合同使用,推进旅游电子合同标准制定。
2020年12月
2020年1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落实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在线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跨境电子方式信息传输等条款。
2020年12月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提出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2月3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北京市电子印章推广应用行动方案(试行)》,提出:2021年北京将逐步推动电子印章在数字版权保护、物品防伪、产品溯源、电子发票、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行业领域的全面推广。
2020年12月7日,财政部研究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在电子交易系统签订的电子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采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
2020年12月22日,北京新闻发布会优化营商环境专场自2021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逐步推行市民在北京市买房不动产登记网上全程办理,探索推广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电子印章。
2020年1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鼓励签订电力中长期电子合同,全面推进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平台化、电子化运转,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流转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