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发行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 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图书发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书在中国(大陆、港澳台)、海外以图书形式出版中文(简体、繁体)/外文文本的出版发行事宜;
(二)代理期限暂定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协议到期前_________个工作日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第二条 代理服务内容
(一)代理该书的版权洽谈,图书出版等事宜,具体包括联系出版社,与出版社洽谈沟通及处理版权买卖事宜等;
(二)代表甲方与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协议,并代收代转本著作的稿费,版税或版权费和样书;
(三)代理该书的发行等事宜,具体包括联系图书批发商和书店等发行机构,与图书发行机构洽谈沟通等;
(四)代表甲方与有关图书批发商,书店等图书发行机构签订图书发行协议,并代收代转本著作的发行收入。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保证拥有上述 图书的著作权,并承诺拥有上述图书中文(简体、繁体)/外文文本版权的转让及传播等处理权力。
(二)甲方提交的上述图书作品,如果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或其他合法权利,或者因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如签署本协议后,乙方才发现上述作品有以上侵权行为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书。
(三)甲方应确保本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含有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泄露国家机密,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如出现上述内容,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四)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本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在国内外发行本图书作品,乙方拥有本作品的独家发行代理权,甲方不得将本图书的发行代理权再转委托给任何第三人。
(五)在本图书发行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发行工作。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代表甲方与出版社或发行机构等签订有关协议时,要维护甲方的权益,并应保证甲方著作权不受侵害。
(二)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对本图书做任何的私自改动。
(三)乙方在取得本图书的发行代理权后,不得再将其代理权转委托给其他任何第三人。如有发生,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应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在图书付印前,乙方应负责将书稿清样提交给甲方校阅一次;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将校改后的书稿退回给乙方。
(五)在图书出版后 日内,乙方应负责将甲方提交的原书稿和照片等资料退还给甲方。
(六)乙方应争取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发行上述图书作品,并于图书出版后 日内负责将图书样书提交给甲方。乙方因故不能按期代理发行该书,应在代理期限届满前 日内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商议。
(七)乙方与有关图书出版或发行机构签定有效的图书出版,版权买卖或图书发行协议,即视为代理成功。
第五条 费用及付款
(一)乙方联系好出版社并成功签署图书出版协议(或版权买卖协议)后,乙方依据所签的图书出版协议或版权买卖协议,在甲方应得收入中扣除_________%的费用作为代理费用。
(二)付款时间:甲方应与本图书发行成功后的 个工作日内付款给乙方
(三)付款方式:甲方可通过现金/电子转账/支票/汇票(选择请打"√")的方式付款。
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代理费后的 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
第六条 保密
(一)在本协议签署过程中双方所知悉的对方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均应予以保密。
(二)信息拥有方同意,另一方仅有权在以下情况披露该等信息:
1.该信息由于信息拥有方的原因而为公众所知;
2.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争议解决程序的要求;
3.向一方下属机构或项目经办人员披露;
4.获得信息拥有方同意后披露。
(三)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二)如乙方无法按本协议完成发行代理服务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金额的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相应协议金额中扣除,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义务,则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三)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协议金额,每迟延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延期付款额 的违约金。
(四)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当于协议总金额 %的违约金。
(五)如因一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该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用、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八条 通知和送达
(一)本协议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交的形式发出。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
(二)通知、文件或申请按照以下方式视为送达和生效:
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式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如果以专人送交的方式,则在接收人工作人员签收或递出人员将有关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时,视为送达。
(三)根据本协议发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请应送达下列地址和号码:
甲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 件 人:
乙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 件 人:
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 法律。
(二)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 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三)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四)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五)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条 生效及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