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计算机买卖协议电子版模板_范文
2021-03-01

微型计算机买卖协议


出卖人(甲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乙方):

注册登记号(身份证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元的电脑,其配置标准、单价、总价等见附件一。


第二条 定货、交货及验收

(一)定货日期为本协议签订之日。

(二)交货日期;

(三)交货地点;

(四)包装方式;

(五)付款方式:签订协议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1.定金    元;  2.预付款    元。

(六)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合验。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第三条 质保规定

(一)甲方对其所配置的电脑产品各选配件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并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向乙方提供质保服务。

(二)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__日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三)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四)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换货时,甲方负责__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1.甲方负担;2.乙方负担;3.__________。

(五)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__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六)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换货条件的,乙方若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按日折旧率0.25%的标准收取折旧费。

(七)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__日内为乙方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好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八)在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更换。(以上质保规定仅适用于微型计算机硬件设备。)


第四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

(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二)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三)非承担三包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四)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五)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六)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七)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八)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九)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十)因不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五条 在接受硬件维护前,乙方自行备份保存在硬盘中的主要数据资料,否则在硬件维护中因此而导致的数据丢失,甲方不负有责任。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自售机之日起__年内城区用户免费上门硬件维修服务,实行__小时内响应,乙方如需软件上门服务,按每台__元/次收取服务费,软件由乙方提供。


第七条 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跟踪服务,服务费按每台机__元/次收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二)如甲方无法按本协议完成【……服务/工作/义务】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金额的____%的违约金;乙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相应协议金额中扣除,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义务,则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三)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协议金额,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延期付款额___%的违约金。

(四)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当于协议总金额____%的违约金。

(五)如因一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该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用、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一)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

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当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说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当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四)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予以修改或终止。如果一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____法律。

(二)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三)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四)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五)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一)本协议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交的形式发出。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

(二) 通知、文件或申请按照以下方式视为送达和生效:

1.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2.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式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4.如果以专人送交的方式,则在接收人工作人员签收或递出人员将有关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时,视为送达。

(三)根据本协议发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请应送达下列地址和号码:

甲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 件 人:

乙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 件 人:

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附件条款

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有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 自双方盖章或有权签字人签字;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其他

(一)协议完整性:本协议包括所有附件及对本协议及其任何附件的各项书面补充、修订或变更。一俟生效,本协议对协议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并取代此前就本协议项下各项交易达成或形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备忘录或其他任何文件。

(二)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不合法、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或成为不合法、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其不应影响:

(三)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在该等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四)本协议的该等条款或任何其他条款在其它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五)法律变化:如因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失效、违法或无法执行,双方将立即进行协商,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

(六)协议修订: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及其附件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七)如协议一方为法人,本协议签署前,该方应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协议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协议的授权文件。

(八)本协议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各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九)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商品清单(略)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 (签字)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__年____日                          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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