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仲裁是指仲裁机构通过制定网络仲裁规则,搭建网络平台,接收与传送电子化仲裁文书,完全在线上举行开庭、质证、答辩等仲裁活动。相比传统诉讼方式和判决流程,互联网仲裁有不受地域限制、一裁终局、线上处理等众多优点,与目前消费金融、现金贷、信用卡等逾期标的小、逾期数量大等特点天然匹配。
不受地域限制:仲裁委员会没有地域管辖限制,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一裁终局: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线上处理:仲裁程序的全部环节(立案申请、组庭、审理等)均在线上处理,无论当事人处于何处均可通过互联网在网络仲裁平台上进行答辩、举证、质证、辩论。
需要注意的是,互联网仲裁作出的裁决书效力等同法院判决书,在借款人不履行生效的裁决书时,申请执行人可凭该生效裁决书向被执行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将根据案件情况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可视情况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坐高铁、飞机及其他高消费等行为的限制消费措施。并且在其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抗拒执行、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等情形下,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一旦进入“黑名单”,将限制失信人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住宿较高星级宾馆、酒店;限制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消费;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在一定范围的旅游、度假;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发行企业债券;限制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购买现金价值高额保险;限制申请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