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力推广社会主体电子印章,2023年基本实现电子印章“应领尽领”
近日,省政务服务办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印发的《河北省加快推进社会主体电子印章建设应用实施方案》提出,为各类社会主体使用电子印章建立全省统一的制发、备案、应用及监督管理体系,推进在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审批中的广泛应用,积极扩展在银行服务、招投标、合同签订以及其他领域的应用,提高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效率,更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据悉,支持领用电子印章的社会主体包括在河北省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基金会、事业单位等。
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2021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全省统一规范的社会主体电子印章管理体系,在政务服务全领域推广使用,推进涉企重点业务领域应用。2022年年底前,正常开展业务的社会主体领用电子印章占比达到60%以上,政务服务领域实现广泛应用。2023年年底前,社会主体电子印章基本实现“应领尽领”,电子印章应用体系趋于完备,实现电子印章社会化全面推广。
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主体电子印章管理体系。按照政府监管、市场竞争、公安备案、标准规范的原则,在全省建立社会主体电子印章管理体系,实现电子印章标准化、规范化制发,公安部门统一备案,全省各领域推广使用,并实现全环节监督监管。具备相应资质、满足准入条件的CA机构,均可以接入管理体系,提供电子印章服务。
8月底率先在保定、承德、辛集市试点应用,10月底实现各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覆盖,年底前推广到涉税事项、员工就业参保、住房公积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涉企重点服务领域。2022年开始,将有序推进电子印章在数字版权保护、物品防伪、产品溯源、电子发票等商业和其他行业领域的应用,逐步实现全社会应用。
据了解,河北省是少数几个省级层面统一建设社会主体电子印章应用体系的省份之一,将为河北省推行全流程网办、推进数字化改革、发展数字经济等提供大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