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全面启用电子印章及电子签名的通告》
昨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全面启用电子印章及电子签名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给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中心已于2021年7月5日全面启用电子印章及电子签名功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积金业务办理完成后,系统打印的业务凭证上将会加载中心电子印章,该印章合法有效,可替代公积金柜台使用的实体印章。
二、在柜台办理公积金汇缴核定、公积金提取等业务时,服务对象须在电子签名设备上对业务办理结果进行确认并签字,否则业务无法完成办理。
三、办理完成以下业务,可依据业务凭证上加载的验证码及打印日期(见水印)在中心官网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