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广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近期,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邀请吉林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等7家银行机构召开不动产电子证照推广工作会。
近年来,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力争通过推行不动产电子证照、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办理流程等一系列措施,使不动产登记服务更加便民利企,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会上,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电子证照的应用,认真说明了注销抵押业务中取消抵押盖章、取消纸质材料的传送、银行前置受理等情况,介绍了电子证照的数据开发和技术等情况。
据悉,今年1月28日,长春市在主城区范围内启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试点工作。4月,吉林省首张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长春发出,标志着长春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向着创新改革、便民利企又迈出坚实的一步。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子证照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模式,以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为合作试点单位。
针对已建立信息共享连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权利人的抵押权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通过后,原则上只出具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不再打印不动产登记纸质证照。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与不动产登记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法定办事依据。
启用电子证照后,办事群众可以就近前往不动产登记合作银行网点,在银行的不动产登记前置受理窗口提出申请,银行将相关信息推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登簿后将电子证照发送至银行,银行下载后即可放款。
“这样就省去了现场领证的环节,提高了审批放贷效率,也免去了保管纸质证明时发生遗失或损毁带来的不便,更为安全、便捷、高效,实实在在方便了金融机构和办事群众。”据统计,按往年平均业务量预测,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全面推广后,预计可减少办事群众跑动次数约20万次,节约证明购置成本约14万元。
下一步,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进一步扩大合作银行网点范围,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应用和推广,预计年内在全市推广,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