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合同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现委托人与代理人就xx工程的招标事宜,经充分的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自生效日起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3、资金来源:
4、工程规模:
5、总投资额:
二、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设计,具体包括: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3、委托代理的事项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 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 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 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 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 方式。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
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 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 (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一份,副本 份,各执 份。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开户: 开户:
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合同书模板
买方(招标人)
卖方(中标人)
见证方: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买卖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单位:元
序号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参数)数量单价小计
合计总额:¥ 元; 大写:
合同总额即中标价,包括卖方设备价款、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设备要求
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买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5.卖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买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天内。
2、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卖方送货上门;②卖方代运;③买方自行提自运。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安装与调试
卖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六、验收
买方组织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地址及电话: 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