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智能时代万事都可通过手机来完成,包括签订合同,不过,你是否会有疑问,通过手机APP签订的电子合同有效吗?
案例简述:
2018年,本案被告魏某通过原告公司租赁APP客户端,用“以租代购”的方式,申请了一台价值约4000元的电动车融资租赁。魏某在APP上填写好相关申请信息后,通过APP的操作指引,在第三方电子签约云平台签订了《融资租赁购买合同》《电动车融资租赁合同》。
其后,原告公司根据APP上魏某对租赁车辆的选定,向某电动车经营部购买设备,以租给被告使用,根据合同约定,被告魏某应该分12个月按月支付租金。但合同签订后,被告未按约定的时间向原告支付租金。原告多方追讨,被告仍无故拒不支付,原告遂诉至前海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租金及因纠纷产生的律师费用。
裁判要点:
法院审理查明,虽然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购买合同》《电动车融资租赁合同》是从APP上下载打印提交至法院的,但原告提交的第三方电子签约云平台电子签约数据证据报告能够证实原告与被告在第三方电子签约云平台中签订的《融资租赁购买合同》《电动车融资租赁合同》的真实性,上述证据相互印证,形成相对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上述合同均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亦足以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融资租赁合同关系。因此,法院判决被告魏某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租金和律师费用共计5000余元。
法官说法:
本案争议的核心问题在于当事人使用第三方电子签约云平台签订的《融资租赁购买合同》《电动车融资租赁合同》是否真实有效,这实质上属于电子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
电子合同作为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合同的一种,其成立生效要件与传统合同并无二致,在合同内容合法的前提下,合同生效的关键在于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但考虑电子合同的特殊性,在判断电子合同意思表示真实性时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01确保签约主体身份的真实性
电子合同具有远程签约的特征,不同于传统的面对面的现场签约方式,尤其在互联网行业中,当事人使用网络平台签署电子合同时往往未实际会见过签约主体本人,因此,电子合同的签署需要对签约主体进行身份识别和验证以确保签约主体身份的真实性。
02电子合同签署过程记录存证
电子合同以数据电文为载体,其本身就是电子数据,而电子数据具有可篡改、可删除、可复制等特性,因此,需要对电子合同签署的全过程进行存证,保障证据链完整,保证电子数据在产生、传输、保存过程中未被篡改,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
本案中:
原、被告使用第三方电子签约云平台签署《融资租赁购买合同》《电动车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原告提交的第三方电子签约云平台出具的关于《融资租赁购买合同》《电动车融资租赁合同》电子签约数据证据报告,该平台使用电子签名技术进行签约主体身份识别, 通过电子认证机构数字证书的方式实现实名验证,并采用时间戳、非对称加密算法和标准哈希算法技术确保签名后的合同不可篡改,同时,报告对《融资租赁购买合同》《电动车融资租赁合同》的签署过程做了完整的记录。因此,前述证据与原告提交的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相对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相关合同均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亦足以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融资租赁合同关系,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结语:
电子合同作为一种新兴的签约方式,迎合了当下信息化、网络化的社会趋势,此次新冠疫情的暴发也为其迎来新一波的关注和扩张。电子合同的高便捷与高效率在为各类民事活动主体提供便利的同时,也能大力助推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在享受电子合同带来的好处的同时,也需要关注到其中的法律风险,做好应对措施,以最大程度发挥电子合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