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电子证据应注意的八个问题(一)
随着计算机使用的普及,它已成为商务和交流的工具,无纸办公正成为现代化办公室的发展方向。
以电子形式产生和储存的数据成为证据收集中越来越重要的一个目标。和其他证据的收集一样,收集电子信息的目的是要找到有用的信息并且用一种被认可的方式收集这些信息,使之确实能够作为证据。要实现这个目的并无秘诀可寻。
所需的只是已经被证实了的系统的方法。尽管科技会不断的发展变化,但收集电子证据的基本技巧仍然会被证明是相当有效的。
本文就如何收集相关数据,如何保证所收集的数据被证明并成为证据提出一些实践性的指导。
一、接受委托后首先应该做什麽
许多律师现在都在寻找电子证据,特别是电子邮件,作为举证过程中的例行程序,但是事实上大多数律师很少有或根本没有经验去收集和分析他们寻找的数据。当律师接受委托后,相关证据特别是电子证据随时会发生变化。
几乎用户每一次存档、安装新程序或者在计算机上作其他任何事情时,储存在计算机里的信息都会发生变化。
特别是一些侵权人在侵权事实被发现后会修改或灭失相关证据。
因此向有关各方(如第三方网站)发出你要寻找电子证据的通知是十分重要的。该通知发出得越早越好,并应尽可能具体,说明需要保存的信息类型,并且解释信息可能存在的地方。
如有必要,应向公证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要求相关各方保存电子证据。
二、律师应按照什么程序进行取证
1、提出书面的举证请求。
请求中要包括有关电子证据的定义、说明和具体问题。
2、设计一系列问卷得出目标计算机系统的总体印象。
3、所有的举证要求都应清楚地表明你所要求的证据既包括电子文档也包括纸质文件。你可以通过说明性文件指出需要包括编辑资料、电子邮件或电子存储数据。还可以专门就计算机系统下的证据的类型(如磁盘、电子邮件和备份磁带)提出具体的要求。
最后,如有必要应附带检验要求。这样一来,你就可以检查目标计算机系统从而得到第一手相关资料。
三、举证要求中计算机系统应包括那些内容
计算机系统设置,包括计算机的数量和类型、操作系统的类型以及应用的软件包。当涉及软件类型时,别忘了询问软件制作者和每个程序的名称、版本。
所有电子邮件系统的结构,包括应用的软件、用户人数、邮件文档的位置和密码的使用。
所有网络的结构,包括网络服务器和工作站等配置以及使用中的网络操作系统的商标和版本号。
应用的具体软件,包括日历、项目管理、财会、文字处理和数据库管理等应用软件。还包括指定工业程序、专有程序、加密软件和实用程序。并且要了解软件的安装和升级时间。
负责当前网络操作、维修、扩展和维护的人员。
负责管理电子邮件系统的人员。
负责维护计算机产生的记录和该记录的管理、登陆方式的人员。
该机构所有计算机系统中使用的备份程序,需包括对用来制作备份的设备(如磁带驱动器)、负责制作备份的人员、备份信息、备份日程表等进行的说明。
站点上或站点外对备份的归档和恢复程序。
用户进入计算机系统或网络系统的程序。包括使用密码和其他用于鉴别由特定用户创建、修改或登陆的数据的安全措施。
是否对个别文件的访问权限予以控制以及如何控制。要了解的信息如访问权限清单,它可以表明哪些用户有权访问哪些文件。
系统中共享的文件结构如何及怎样命名的。
不同类型的数据的归档与清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