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电子证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下:
1、2005年公安部《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规则》、
2、2005年公安部《公安机关电子数据鉴定规则》、
3、2009最高人民检察院《电子证据鉴定程序规则(试行)》、
4、《人民检察院电子证据勘验程序规则(试行)》、
5、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6、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
7、2016年《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8、2016年9月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规定”),
以及其它散见于赌博罪司法解释等中的相关规定。
其中,2016年9月出台的《规定》第一次就电子数据这一特殊证据种类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等方面做出了系统的规定。
目前,各个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在具体内容上存在一定出入,
但根据《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本规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