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艺人合同范本(一)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身 份 证: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娱乐行业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经纪代理人为乙方进行系统的培训。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内容、范围与方式
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如下: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
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提供培训、演艺服务。
3、甲乙双方的合作范围包括:____________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网络直播、广告、电影、电视、演唱等双方约定的合作范围。
4、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____________甲方独家代理和经纪乙方在合作范围条款中所涉及的各项内容的策划、包装、安排、实施、收益的获得等业务,以及对属于乙方的直播权、表演权、代言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行使经纪代理。
二、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在为乙方制定了整体规划并获得乙方认可的前提下,对本协议所规定范围内的所有业务合作方面全权独立地进行有关安排、规划和实施,甲方对此具有最终决策权,并获得相应收益。
2、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3、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4、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5、甲方制作和出版的影视作品、唱片、图书、画册等作品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甲方有权对任何媒体、组织和个人对乙方形象侵权和未经甲方许可的使用行为进行制裁,并代理乙方行使法律诉讼。
6、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利于本协议实施整体目标的言行和习惯进行提醒和建议。
7、本协议期间,当甲方安排与任意第三方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优先首先服从甲方安排。
8、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要求乙方进行赔偿、直至解除合约。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按照甲方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的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4、乙方参与甲方对自己的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和实施,确认权在甲方,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的实施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乙方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方案。
5、乙方应当在甲方为实施本协议所需时,向甲方提供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披露,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乙方应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任何场合下,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树立和维护双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损害双方声誉。
8、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与甲方合作项目有关的直播,影像、照片、及声音的专有使用权。
9、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它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它工作。
三、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
1、甲乙双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____________直播、广告、电影、电视等权益收益以及在履行本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2、在合同期内,直播收益按甲方规定的提成比例分配。(详见附件)
3、商业经纪按甲方提成60%,乙方提成40%方式分配。
四、声明、承诺与保证
甲乙双方声明、承诺和保证其各自拥有完备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双方已向对方披露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应当向对方披露的全部信息,且该等披露是真实准确而无遗漏的。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为期______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____________
转让与修改
1、 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2 、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3、因不可抗力而使合同实际无法完全履行,经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但可以继续履行的部分仍应履行。
4、因甲方或乙方建议,另一方同意,可对本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修改;
终止合同
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尽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条款。
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的有关事项。
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违约
1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 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如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双方损失,可根据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七、适用法律、争议及纠纷解决和司法管辖
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八、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经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成补充协议。该等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协议与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双方已正式授权其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注明的日期及地点签署,以昭XX。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篇二:艺人签约合同范本(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明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甲方有义务竭尽全力为乙方开拓其创作及表演事业,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劳动;
二、 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三、 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演出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四、 在合约期间,甲方拥有乙方的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的使用权,以及各类演出的代理权;
五、 甲方应接受乙方合理的特别委托,对乙方进行全方位的包装宣传活动(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 甲方有权利按照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艺术行为、演出行为、以及各种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
七、履行艺人签约合同期间,为了使乙方在表演基础上能达到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所重用,甲方免费安排每年至少一次的强化培训(吃、住、行费用、教材费自理),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演员证(费用自理);
八、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任务时,甲方代理乙方从用人单位收取演出报酬的全部收入,并由甲方来发放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从收入中收取35%作为甲方演出经济代理费;
九、甲方负责替乙方追讨演出收入,并保护乙方个人声誉、以及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等权益,甲乙方双方将其按彼此的演出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共同负担有关的诉讼或其他支出;
十、 甲方根据乙方个人情况和要求,负责安排乙方进入艺术院校继续深造;
十一、 乙方如有蓄意破坏或影响甲方声誉及利益的言行或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起诉并要求赔偿;
十二、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约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演出资格和合约规定的其它资格。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 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活动时,乙方临时不能参加,需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同意参加,而迟到或不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演出任务时,不得从事与演出无关的事宜,服从甲方安排,劳动。乙方如出现迟到、早退、不到或抛开甲方安排,自行安排活动,都视为违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乙方责任及经济赔偿;
四、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委托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保留其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的权利,劳动。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 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六、乙方被甲方吸收为专(兼)职艺员后,应向甲方交纳X/年人民币为管理费、建档费和存档费,X元人民币的艺术照和生活照(由专业摄影师统一拍照),乙方交纳的管理费一经鉴定,甲方不予退还。七、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签约费元,抵押金元,抵押金在艺人签约合同期满甲方将如数退还(凭本公司所开的收据)。
注1: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甲方将不予退还抵押金:
1)演出期间迟到或不到,造成损失者;
2)演出期间无故离开,影响演出者。
注2: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将扣除抵押金X元人民币:
1)在演出期间给本公司带来声誉及利益损害者;
2)在组织演出和排练期间无故不到或早退者;
3)在演出或排练期间损坏道具者(道具按实际价格赔偿)。
附则:
1、本责任书解释权在甲方。有效期 年,期满后自动解除,甲乙双方认同有必要继续合作,重新签定;
2、如在执行合约期间出现纠纷,由双方协商,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则由纠纷所在地经济艺人签约合同仲裁机构或法院起诉;
3、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____影视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章)
经 办 人: 签 约 人:
电 话: 电 话:
篇三:经纪人与艺人签约同范本(三)
甲方:(经纪人)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艺员)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艺人签约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艺人签约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艺人签约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艺人签约合同期限
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艺人签约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艺人签约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艺人签约合同,但艺人签约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艺人签约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艺人签约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艺人签约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在艺人签约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0%,剩余70%由甲方支配,该70%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艺人签约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艺人签约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艺人签约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艺人签约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艺人签约合同。
5、艺人签约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艺人签约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艺人签约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艺人签约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艺人签约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艺人签约合同及违反艺人签约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00%计算,并继续履行艺人签约合同;
4)终止艺人签约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00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艺人签约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艺人签约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市公证处保存一份。艺人签约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艺人签约合同效力溯及至xxx年xxx月xxx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