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发起方签署后另一方未签署,这时电子合同能撤回吗?
2022-05-18

  电子合同发起方签署后另一方未签署,这时电子合同能撤回吗?发起方在合同没有全部签署完成之前是可以进行撤回操作的,撤回操作后该合同为作废合同,无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撤回是针对于未生效的法律行为,民法理论认为行使形成权的单方法律行为可以撤回,即变动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之前可以撤回,阻断形成权的行使。也就是说当你在电子合同平台发起电子合同,对方尚未行使签约动作,还处于一方发起阶段,合同是可以撤回的,撤回之后就不再发生效力。但是我们在这里提醒大家,发起合同签署前,请仔细阅读相关合同内容,无异后方可确认,须对自己做出的意思表示负责。(相对人:指成就合同关系的双方的对应人、或利害关系互存的对立人。)

  如果双方已完成全流程电子合同签署,还可以撤销合同或变更内容吗?不可以撤销或更改已签署完成的电子合同。

  《民法典》规定,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制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双方在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平台完成电子合同签署这一动作,意味着意思表示已到达相对人,形成权已实现,未经相对人同意不可单方撤销。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单方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只有在双方友好协商一致下,方可签订合同作废和重新发起一份已修改的电子合同再次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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