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洛阳市在河南省率先启动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工作,首批50家企业将先行先试,今后将通过电子合同平台与员工签订电子劳动合同。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劳动合同都十分重要。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什么是电子劳动合同?
电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以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为载体,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订立的劳动合同。
“电子劳动合同不是传统纸质合同的电子版,它的出现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虽然属于新生事物,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与传统纸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洛阳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波介绍,目前河南省内通过全省统一的电子劳动合同服务平台办理,该平台具备身份认证、电子签名、意愿确认、数据安全防护等功能,还可为用人单位提供从发起签约、电子认证、长期保存到快速查阅、随时调用和大数据分析的全流程服务。
此外,电子劳动合同在签订过程中运用了区块链技术,不仅所有数据都存储在云端,而且每个数据都具有唯一性和不可篡改性,这有利于建立诚信守法的用工环境,避免因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而引发各类问题,有效预防劳动争议。
在提高企业管理效能、降低企业成本上,电子劳动合同的优势也十分明显。它不仅能减少企业在纸质合同打印、存档等方面的支出,还可远程异地签约,实现“秒签”“零跑腿”和“非接触式办理”。
“洛阳是河南省首批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城市,本次筛选的50家企业均为市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可为将来在全市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积累经验。”
刘波表示,接下来,该局将引导试点企业正确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不断丰富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场景,逐步实现与用工备案、就业登记、工伤认定、参保管理、待遇享受、仲裁调解等业务有效衔接,吸引更多用人单位主动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