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传统手段,使用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具有签署效率高、成本低、合同及印章使用管理简单的优势。但在拥抱技术手段提高解决问题、提高效率的同时,我们也应当认识到新兴事务也具有需要防范的法律风险。相较于传统纸质签署的合同和签章,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避免以下额外风险,这些也均是司法实践中法院判断电子合同是否有效的关键依据:
一是合同主体的身份确认问题。区别于传统纸质合同的当面签约,电子合同签约主体的身份识别与验证是合同有效性的基础问题。这里不仅要确定签约人身份,同时也需要关注其是否系真实意思表示。
二是电子签名验证问题。判断电子签名是否“可靠”,一般从电子签名是否真实合法和是否被修改或篡改两方面进行判断,表现在证据形式上为是否具有CA机构颁发的有效数字证书、签署后对于电子签名本身或者数据电文内容与形式的改动是否能被发现。
三是合同条款的修改留痕问题。电子合同基于其数据电文的性质,被修改的可能性更大,如果电子文件被进行了篡改或增减,则无法认为该文件内容是由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
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可能造成的风险,我们提出以下合规管控建议,用以防范纠纷。
1、选用安全可靠的第三方平台服务
《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规定: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通常,对于经过认证的电子签名,可以在诉讼中请认证机构提供认证证书,以证明电子签名的真实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存在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真实性:由记录和保存电子数据的中立第三平台提供或者确认的”。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存证以后能够补强证据的证明力,能够增加法院采信证据的可能。
同时,由于电子合同中可能涉及较多个人信息或商业秘密,为保护相关数据,也应当谨慎挑选具有相应数据保护能力的第三方平台。
2、强化公司内部对电子签名的管理
因可靠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和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对于公司来说,应尽力完善内控制度,将电子签名的领用视同实体印章管理。当发现电子签名被盗用或失去控制的时候,应当及时告知相关方,避免承担额外的法律责任。
3、做好对电子合同文本及电子签名的核验工作
通过电子认证证书(数字证书+时间戳)的方式,证实对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的唯一性及不可篡改性进行核验,避免出现被篡改的情况。
4、通过公证方式提高电子合同证明力
如涉诉,除通过第三方平台出具证明以证实合同原件与诉讼中的提交的文本一致,还可以通过同步电子合同的签署、保存公证的方式生成公证书,在诉讼中可提交公证书以证实提交文件与电子原件的一致性。
5、注意业务留痕,加强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
在上海市司法局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常见法律问题指引(三)》中提到,保存电子合同原件,电子合同的签订、履行都有一定的前期准备和后期履行行为,其中涉及的往来电子邮件、通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记录、补充协议、发货记录等都可以作为纠纷中的补充证据来完善证据链,增强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做好留痕,对合同双方在履约行为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第三方参与的证明材料做好归档,通过形成真实、完整、合法的证据链条,增强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同时,也可以要求对方通过出具加盖实体印章的纸质证明材料、提供官网公告的方式增加证明效力。
6、注意合同文本中是否有使用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的约定
电子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当注意条款中是否有与实际应用不同的情况。使用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的,也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同意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合同并认可合同条款及其效力。
《电子签名法》第三条“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放心签,全国电子签名行业知名品牌,致力于以电子合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为代表的数字应用基础设施助力企事业单位加快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通过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达到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国际认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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