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除了大家熟知的银行、营业厅等普遍使用电子签名外,使用电子签名的场景正在不断增加,比如企业与员工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时使用电子签名;政务大厅办事使用电子签名;医院在寻医、挂号、开具药方、家属签字时使用电子签名;签订旅游电子合同时使用电子签名等。
大家心里可能都有疑问,电子签名的效力到底如何?使用电子签名时需注意哪些问题?
早在2019年,我国就出台了一部专门的法律《电子签名法》来规范电子签名行为。
根据《电子签名法》规定,电子签名主要是指记载于电子信息媒介,用于识别签名人的身份,并标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电子签名主要适用于民事活动领域,一般双方约定使用电子签名的,就可以用电子签名来代替手写签名。不过,有三种情形不适用电子签名:
1.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2.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法律界人士表示,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的电子签名具有同等的效力,这个可靠性主要从四个方面来鉴定:
第一,电子签名制作的数据用于电子签名人专用的;
第二,在签署时,电子签名的数据应该是由电子签名人专有;
第三,电子签名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第四,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都能被发现。
简言之,就是要身份真实、意愿真实、合同和签名都没有改动,才是可靠的电子签名。如果事后对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有疑义,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法院也将综合考量多个方面的因素来认定它的真实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