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化的广泛普及与数字经济的发展应用,电子劳动合同已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接受使用。
电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以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为载体,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订立的劳动合同,是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合同的数字化。
人社部办公厅发布的《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规定,依法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表明电子劳动合同与传统意义上纸质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
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有哪些好处呢?
首先是方便,电子劳动合同的签订地点、签订时间不受限制,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在有互联网和电脑的场所,通过电脑、手机等在线上不见面就能签订。
其次是安全,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同样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每一条内容需要劳动者个人亲自阅读审核,签订时通常不会受到人为或外部因素干扰,个人亲笔完成电子签名后,签订的电子劳动合同文本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合同文本加盖电子签章,自动生成唯一的电子文本与劳动合同编号,造不了假。
此外是更好维权,电子劳动合同签好后,劳动者个人直接可以下载保存或下载打印保存,避免了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故意不将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本人保管,既能有效防范侵权,也对后续维权有利。
电子劳动合同的应用,还能节省用人单位管理成本,省去大量纸质合同的打印、建档、保存、管理等成本,方便用人单位建立职工电子劳动合同档案库,在人力、硬件、场地等方面减少投入;劳动者个人也能减少或省去路途出行及差旅等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