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合同是一种数据电文
电子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简单来说,签署人借助互联网技术和其他数字技术手段实现线上签订合同。
电子合同作为一种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用的数据电文,符合了《民法典》的合同订立规定。
为了保障电子合同的效力,签约过程必须做到:
1.合同当事人与相对人的身份真实;
2.体现合同当事人与相对人的主观意愿,无法抵赖;
3.签订后的合同内容无法被篡改。
由于电子合同的特性,这就要求了在签署过程中,需要配合电子签名技术、第三方授时、防篡改加密等技术。于是电子签名技术应运而生了。
二、电子签名是一种现代认证技术
电子签名是起到证明合同当事人与相对人的身份,证明合同当事人与相对人对文件内容予以认可一项的电子认证技术手段。利用其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
每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离不开电子签名的加持,电子签名包含了签字和盖章的两种动作形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是传统签字、印章和数字证书相结合的产物。
数字证书由具有资质和权威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制作、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类似我们过去银行卡申请的U盾,也是数字证书的一种,起到识别对方身份和规范签名行为。
根据《电子签名法》对可靠电子签名的认定,必须是: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数字证书采用公钥加密技术,能够保证公钥不被篡改,即使被篡改了也能识别出来,符合《电子签名法》的要求。因此,一个可靠的电子签名离不开数字证书,一份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同样离不开可靠的电子签名,是互联网交易的契约信任保障。
三、电子存证网络安全交易下的保障
关于《民法典》合同订立的部分,要求像电子合同这类的数据电文,能够随时调阅。一般情况下,市场上的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在提供电子合同签署功能,都能够做到随时调阅查看下载合同。
除上述功能的提供外,像放心签电子合同平台,还提供电子存证保全服务。区块链存证技术将签署注册、认证、签章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形成日志文件,并进行上链保存。加密存储的过程中也就是对“源文件”进行保存。
即便是合同当事人、相对人或其他任何利益相关方都无法篡改、销毁电子合同,但能随时随地申请出具电子证据。
这侧面也反映了电子合同背后的技术实现是十分复杂,环环相扣的,并非只是纸质合同的电子化。电子合同是信任共赢的基础,是纠纷产生后的真相还原,是驱动网络环境下安全交易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