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区分电子合同和电子版合同?
电子合同、电子版合同,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实则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
电子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以数据电文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被写进我国《民法典》、《电子签名法》的法律条文,受到法律保护。有效的电子合同需要满足签署主体身份真实,同时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签订。
电子版合同,广义上包括了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的电子版如扫描件或拍照等形式。如果是依法签订的电子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如果是纸质合同的电子形式,比如一方签署完纸质合同后,扫描电子版发给对方打印出来签署,再扫描形成电子版,这样的合同存在很大的风险,很容易被一方否认,而你想要举证就比较艰难了。
二、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么?
相关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电子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并且经可靠的数字签字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要按约定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规定:【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真实身份: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真实意愿: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名未改: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原文未改: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