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在疫情的影响下,传统的纸质合同已经不能满足于日常需要,电子合同已被广泛运用于的各项业务中,但是有些电子合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司法实践中,什么样的电子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发生纠纷后,电子合同有效的举证方法有哪些?
一、什么是电子合同?
电子合同即《民法典》《电子签名法》中明确规定的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电子签名法》和《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涉及人身关系、公用事业服务和法律另有规定情形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什么样的电子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469条及商务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规定,合法有效的电子合同是指缔约各方在互联网上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采用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形成的数据电文。
《电子签名法》第五条也明确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可见,采用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签署的电子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电子合同。然而,并非任何机构提供的电子签名都受法律保护,只有依法成立、获得工信部《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CA机构提供的可靠电子签名才受《电子签名法》保护。只有采用可靠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合同才能“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在司法诉讼中具备书证的法律效力。
三、电子合同有效的举证方法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作为主张电子合同有效的当事人一般会提供数字证书,以证明电子签名经实名认证;或者提供公证书,通过对电子合同签订过程的全程公证,以证明电子合同无法事后篡改。根据双方实际履行合同权利义务的证据,与合同的内容相印证,从而证明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经过查阅司法案例和电子签名服务平台,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的几种方法进行补充举证。
1、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电子签名平台出具证明,如加盖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公章的《电子签名认证报告》。
根据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的网站介绍,在纠纷发生、法院受理起诉之后,当事人可以向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提出出证申请,认证机构将协助当事人出具《电子签名认证报告》等证明并提交法院。
福州中院(2022)闽01民终10256号生效判决中对《电子签名认证报告》的证明力予以认可,认为电子合同加盖的电子印章经具有电子认证资质机构验证,验证结论为交验资料自电子签名时间起未发生任何改动,虽然被告对电子合同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并未提交相反证据推翻,最终认定电子印章为真实。
2、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平台合法性以及操作专有性、电子签名运用于此平台的可靠性。
在出具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验证报告遇到困难时,可以尝试寻找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相关人员出庭作证。在杭州中院(2016)浙01民终3832号一案中,杭州中院最终采纳了电子签名平台工作人员的证人证言,证明电子签名平台合法性以及操作专有性、电子签名运用于此平台的可靠性。
3、辅以其他补充证据,增强电子合同的证明力
通过对电子签名平台的咨询以及法院的司法实践,认为除了电子签字服务供应商出具的证明文书以及相关证人证言,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双方沟通合意过程中的邮件、信息和通话记录及录音录像、双方交易习惯、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银行交易转账的记录,增强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4、在电子签名认证机构的平台上申请司法鉴定及公证
大部分电子合同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与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公证机构有合作关系。大部分电子签名平台也会提示若当事人需要,电子签名平台可以将通过验真的电子合同发送至司法鉴定机构和公证机构处理,再出具鉴定意见书和公证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