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网络游戏服务合同(试行)
2026-02-25

  注意:此《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网络游戏服务合同(试行)》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本文仅供参考,合同文本具体内容请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的为准。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为推荐性使用的合同范本,供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网络游戏经营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户签订网络游戏服务合同时参照使用。

  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文本全部内容,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条款,注意用加粗字体表示的需重点关注部分,并承担合同订立、履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当事人在本合同范本中自行拟定或者修改合同条款的,不得以合同范本的名义签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形式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若合同一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签订本合同,应当在监护人的指导下完成。

  六、名词解释

  (一)网络游戏:是指由软件程序和信息数据构成,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下载或者在线交互使用的游戏产品和服务。

  (二)网络游戏经营者:是指依法成立,从事网络游戏运营、网络游戏币发放和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主体。

  (三)账号:用户向网络游戏经营者注册的用于使用网络游戏服务的一组网络身份凭证信息,包括用户名、密码、个人实名信息等内容。

  (四)网络游戏币:是指由网络游戏经营者发放,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者间接购买,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虚拟兑换工具。

  (五)网络游戏虚拟道具:指网络游戏经营者提供的,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服务器内,并以文字、图形、模型或其他数字化形式呈现,能够实现游戏程序设定的特定功能或体现游戏程序运行的特定结果。常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装备、武器、皮肤等。

  (六)网络游戏币交易服务:是指为用户间交易网络游戏币提供平台化服务的行为。

  (七)游戏收益:指用户在使用网络游戏服务过程中,通过充值、参与游戏活动或其他方式获得的各类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游戏会员的权益、等级、经验值、称号、游戏虚拟道具、增值服务以及其他未消耗的虚拟物品或权益。

  (八)游戏数据:指在用户参与游戏过程中,产生并储存于游戏服务器中的各类数据记录。

  (九)游戏规则:指网络游戏经营者为维护游戏运营秩序与公平性,不时制定、发布并修订的,用户在使用游戏服务时应当遵守的各项规范、流程与政策的统称。


网络游戏服务合同


  甲方(网络游戏经营者):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客服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用户):____________

  (乙方监护人):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护照 □其他______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为规范网络游戏行业秩序,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网络游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甲方通过信息网络为乙方提供下载或者在线交互使用的游戏产品本体游玩服务,以及网络游戏币充值、游戏虚拟道具兑换等在线运营服务。

  网络游戏币使用法定货币兑换获得,兑换网络游戏币后视为法定货币已使用。乙方已兑换的网络游戏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依据相关规定申请退款或进行其他处理。

  第二条  账号注册与使用

  (一)用户资格

  乙方注册使用游戏服务前,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与其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乙方不具备相适应的行为能力,应取得法定监护人同意。

  (二)注册方式

  甲方提供账号密码注册、手机号注册、第三方账号登录注册三种注册方式。

  乙方采用账号密码注册的,乙方设置的账号名称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关于账号名称的管理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注册、停止该账号的登录及使用,但不影响乙方以手机号码、第三方账号登录游戏并使用游戏服务。

  (三)实名注册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账号注册。乙方承诺以真实身份注册成为甲方的用户,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依照法律规定和按照本合同条款约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账号数量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乙方提交的实名注册信息将被运用于防沉迷系统,根据实名注册信息判断乙方是否年满18周岁、身份信息是否真实,从而决定是否对乙方申请的游戏账号予以防沉迷限制。为避免个人信息被滥用及绕过防沉迷措施,同一身份信息可认证的游戏账号数量将受到系统限制。

  (五)账号安全管理

  甲方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保障乙方账号的安全有效,甲方发现乙方账号存在异常情形或风险的,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核验账号。如甲方根据合理判断需采取措施暂停乙方账号登录和使用的,在采取暂停措施前,应以有效的点对点通讯方式通知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游戏站内信、系统通知、向乙方注册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向乙方注册账号绑定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等),并说明暂停理由(法律法规规定、因乙方原因无法联系或为保护账号安全需立即采取措施且无法及时通知的除外)。甲方采取暂停措施后,应及时验证乙方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核实无误的,应及时恢复账号的登录和使用。如甲方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乙方损失扩大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法律责任。因甲方未尽网络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导致的账号安全问题,甲方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允许第三方账号登录游戏的,甲方应判断第三方服务的安全性和可用性并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若因第三方账号被盗产生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联系第三方解决,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其账号和密码,并安全、正确地使用,乙方发现有他人冒用、盗用账号及密码,或未经合法授权使用的情形时,应及时有效通知甲方。任何一方未尽上述义务造成损失或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六)账号更新维护

  乙方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甲方用户后,需要修改所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等资料信息的,甲方应当及时、有效地为其提供该项服务。

  (七)账号使用

  甲方根据本合同授权乙方一项个人的、非商业性使用、可撤销的许可,用于乙方为登录进行本游戏的非商业性娱乐目的而使用。甲方对游戏账号的授权使用限于账号初始申请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账号,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账号采取停权、封号等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游戏收益

  乙方的游戏账号是乙方与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协议取得,乙方具有账号使用权,其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权处置账号下的游戏收益,但该等处置需受本合同约定、游戏规则及游戏运营状态等的约束。

  (九)账号注销

  乙方注销账号的,则该账号将不能再登录使用甲方的网络游戏服务,该账号在甲方游戏数据库中的记录会被清除,且无法再行恢复。法律法规对保存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应以显著的方式提醒乙方在注销游戏账号前确保已妥善处理该账号下的游戏收益或相关游戏收益已结清,若届时乙方账号下仍有游戏收益的,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相关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保存、使用和保护

  (一)个人信息收集

  1.【收集原则】甲方遵循合法、正当、诚信原则,在最小必要范围内收集乙方个人信息。未经乙方另行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甲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范围、目的和方式收集乙方的个人信息。

  2.【用户注册/登录功能收集信息范围】本项信息属于用户注册/登录功能的必要信息,若不提供将无法完成注册或正常登录。

  (1)注册用户姓名、身份证号,用于提交国家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进行真实身份验证,并用于确认将该账号纳入防沉迷系统以及采纳何种防沉迷措施。

  (2)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用于通过向该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的方式来验证身份是否有效,同时作为账户找回、通知提醒的联络方式。

  (3)第三方账号涉及的唯一标识,如乙方使用第三方账号作为游戏账号关联登录本合同项下的游戏。

  3.【网络游戏服务功能收集信息范围】游戏日志信息(包括登录日志、物品日志、操作信息、游戏对局信息等),用于保障使用游戏各类相关的功能和场景,同时用于客服投诉处理及游戏安全和漏洞的处理分析。如拒绝甲方获取,可能导致游戏相关功能无法使用,甲方无法处理用户纠纷。

  4.【支付功能收集信息范围】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渠道等信息,用于乙方与甲方进行交易使用,同时用于处理交易纠纷,维护交易秩序。如拒绝提供,将无法完成交易、处理交易纠纷。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个人信息保存

  1.【保存期限】甲方仅在实现本合同及特定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时间内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保存期限内存储乙方的个人信息。乙方使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将持续保存乙方的个人信息。乙方在使用游戏服务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游戏规则等情形的,相关信息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诉讼时效保存。当保存期限届满或处理目的已实现时,甲方将依法对乙方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2.【存放地域】甲方承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用户个人信息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位于______的数据中心。

  (三)个人信息使用

  1.【使用原则】甲方对乙方个人信息的使用仅限于本合同约定的网络游戏服务之目的。未经乙方另行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共享、转让、公开乙方的个人信息,或将个人信息用于任何与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网络游戏服务无直接关联的其他用途。

  甲方为游戏服务优化、平衡性调整、安全评估、市场趋势研究等目的而进行大数据分析,如涉及到乙方个人信息的,应采取匿名化方式,确保使用的信息无法识别到乙方的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

  2.【共享范围】甲方在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使用关联公司或有能力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可能涉及需要共享乙方个人信息。甲方承诺将根据业务场景和服务功能仅共享其履行职责所需的信息,并事先取得乙方授权同意。甲方委托关联公司、第三方处理或共同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来保证关联公司或第三方服务商履行严格信息保护措施,切实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1)保障使用安全共享信息范围:为识别、防范和处置盗号、诈骗、作弊、恶意程序、网络攻击等安全风险,甲方可能与专业的安全服务商共享为进行安全分析和风险控制所必要的设备信息(如IP地址、设备标识符、设备型号和操作系统)及与风险行为相关的日志信息。

  (2)支付服务共享信息范围(如有):为完成订单支付使用第三方支付功能,乙方的账号信息将与乙方选择的支付机构共享。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游戏稳定运行和服务功能的实现,甲方可能嵌入经授权的第三方程序,共享乙方的个人信息。甲方应当对授权合作方获取有关信息的应用程序接口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测,并与授权合作方约定严格的数据保护措施,令其依照法律法规及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

  3.【授权共享的例外】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共享、转让或公开乙方注册资料中的姓名、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游戏账号、消费记录等个人信息,但下列情况除外:

  (1)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甲方披露的;

  (2)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披露的;

  (3)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基于法定程序要求甲方提供的;

  (4)甲方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向乙方提起诉讼。

  4.【个人信息转让】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乙方的个人信息。如甲方进行了合并、收购、资产转让等交易,甲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告知乙方上述情形,此种情况下获得乙方个人信息的公司或组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否则该公司或组织应重新向乙方征求授权同意。

  (四)个人信息保护

  1.【甲方保护义务】甲方应当采用严格的安全制度及行业通行的安全技术和程序来确保乙方的个人信息不丢失、泄露、毁损或被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

  2.【技术保护措施】甲方应当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保护乙方的个人信息:

  (1)敏感个人信息被加密储存在服务器中,并通过数据隔离技术进行存储;

  (2)数据传输过程使用加密传输协议;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制度保护措施】甲方应当采取以下安全管理制度保护乙方的个人信息:

  (1)建立数据安全监控和审计制度,进行全面数据安全控制;

  (2)与全体员工签署保密协议,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分配数据访问权限;

  (3)与经乙方授权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第三方签定保密协议,约定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期限、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保护措施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对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授权的撤回

  乙方有权通过联系甲方官方客服或通过甲方提供的其他方式,撤回其对甲方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授权。撤回授权的,不影响撤回前基于乙方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

  第四条  知识产权

  (一)游戏基础服务权属

  甲方依法享有游戏本体及其基础游玩服务(如客户端软件、游戏名称、商标Logo、运行界面、游戏内美术、音乐、文字、剧情、角色设定、地图、规则体系等内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

  (二)用户生成内容(UGC)权属

  乙方在游戏UGC平台上创作的内容(如自定义地图、模组、关卡设计、视频创作等)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或及其他相关权利,归属于:

  □乙方所有 □双方共同所有 □甲方所有

  (三)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甲方承诺提供的游戏服务本身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游戏本体内容涉嫌侵权,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服务,甲方将及时提供解决方案(如更新版本、暂停部分内容等),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乙方承诺其在游戏UGC平台上创作的内容本身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UGC内容涉嫌侵权的,乙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第五条  未成年人保护

  (一)未成年人注册

  未成年人应当在法定监护人的指导下注册账号,不得冒用成年人身份进行注册。

  (二)未成年人身份核验

  甲方有权对疑似冒用成年人有效身份证件注册或认证的未成年人用户进行身份识别,并要求该类型用户进行补充认证。如乙方拒绝认证或认证未通过的,甲方有权将该账号纳入防沉迷管理。

  (三)甲方保护义务

  1.【防沉迷】甲方应当建立防沉迷制度,所有未成年人账户应纳入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认证系统,控制游戏时长。

  2.【适龄提示】甲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游戏内容进行适龄提示,提示内容在用户下载、注册、登录页面等位置显著标明。

  3.【消费限制】甲方应当根据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游戏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要求,为未成年人提供规范付费服务。

  未成年人使用他人账号,规避消费数额限制,进行与其年龄、智力及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的,其监护人有权依法要求退还费用。甲方或监护人存在过错的,应按照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4.【协助监护人管理】甲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如账号关联、记录查询等)协助未成年用户的法定监护人进行管理。相关协助获取入口应当在游戏网站、游戏登录界面等显著位置设置。

  (四)监护人管理义务

  监护人应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和注意义务,引导未成年人合理健康使用网络;监护人需妥善保管游戏终端设备、支付账户信息等,防止未成年人擅自使用和消费。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游戏内容管理】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安全、可信的网络游戏服务,网络游戏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不得含有法律法规明确的禁止性内容。

  2.【网络安全保障】甲方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3.【协助义务】乙方使用甲方发放的游戏币或甲方提供的交易服务的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协助调取游戏币充值记录和转移记录,甲方经核实确认乙方个人身份信息后,应当予以协助提供。

  4.【资费政策制定】甲方有权决定本合同项下游戏服务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有权根据游戏服务的不同阶段,确定不同的收费方式和资费标准。甲方应在支付环节设置明确的资费提示,提供专门针对充值、消费的申诉通道。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用户监督权】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甲方依法提供的游戏服务和增值服务,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各类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甲方提供的各类服务有异议的,可以向甲方提出咨询或者投诉。

  2.【规范信息发布】乙方在游戏内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信息内容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本合同约定及甲方在游戏内公布的信息发布规则。

  3.【正当游戏】乙方应正当公平地使用网络游戏服务,应当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服务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干扰甲方正常提供服务。

  4.【保护第三人权益】乙方不得通过甲方提供的网络游戏服务或者在参与网络游戏过程中实施侵害损害其他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七条  服务的变更

  (一)变更的内容和程序

  甲方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游戏服务内容调整等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和游戏规则。甲方变更本合同条款或游戏规则的,应在游戏网站首页、游戏登录界面等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并采取合理、必要、及时的措施确保乙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

  变更内容应至少在实施前7日予以公示或通知。

  (二)变更后处理

  乙方不接受变更内容,要求退出的,甲方应予同意并按照变更前的合同条款向乙方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在变更内容生效后继续使用甲方游戏服务的,视为乙方同意并接受变更。

  (三)游戏运营调整

  甲方有游戏合服、合区等重大运营调整的,应充分考虑乙方权益,提前七日通过游戏公告、官方网站等渠道通知乙方,并公布具体的调整内容。

  第八条  服务的中止、终止

  (一)对乙方服务中止/终止

  乙方使用甲方网络游戏服务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乙方游戏账号采取警示提醒、删除信息、限制功能、中止/终止服务等一种或多种措施,包括:

  1.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或游戏规则公布的违规行为;

  乙方如对处理措施不服,有权向甲方提出申诉。

  (二)甲方自行中止服务

  甲方因服务更新等自身可控原因需中止提供服务的,应提前______天通过公示公告等形式告知乙方。因技术故障等非可控原因中止提供服务的,应第一时间告知乙方。

  (三)甲方自行终止服务

  甲方自行决定终止服务或因其它任何原因终止运营时,为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通过有效的点对点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游戏站内信、系统通知、向乙方注册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向乙方注册账号绑定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等)通知乙方,并于游戏官方网站、游戏登录界面等显著位置提前不少于60日发布终止服务公告。

  甲方终止服务时,对于乙方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游戏币及乙方账号下尚未到期的服务,甲方将以法定货币方式或乙方接受的其他方式退还。

  甲方因停止服务接入、技术故障等自身原因连续中断服务超过30日的,视为终止服务。届时,乙方如有已购买但尚未使用的游戏币或尚未到期的游戏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法定货币方式或乙方接受的其他方式退还。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实际损失。

  (四)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在此范围内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先行协商解决或者委托第三方调解组织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

  (印章)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监护人):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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