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此《湖南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制定。本文仅供参考,合同文本具体内容请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官网公布的为准。
使用说明及名词解释
1.湖南省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本合同文本。
2.本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合同各方具体权利义务由使用人自行约定,使用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合同示范文本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具体合同文本中的条款有修改、增补或删除的,不得使用“示范文本”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制定”等相关表述。
3.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充分理解合同条款,自行承担合同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
4.本合同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为完善住宅室内空间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部件和饰物,对住宅室内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
5.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结合具体情况选定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性条款。“□”后为待选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未做约定的,请在“□”内打“×”,以示删除或不适用。划线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某项空格双方均不约定,应当在空格处填写“不采用”或“/”。对于合同有关条款,双方需约定更多内容的,可另行附页。
6.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7.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8.开工:是指合同签订后双方通过设计方案、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工程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开始施工。
9.专有建筑面积(俗称套内建筑面积):是指甲方不动产权证上除分摊建筑面积外的住宅室内建筑面积。
10.工程装饰装修面积:是指实际装修的专有建筑面积。
11.竣工验收:是指合同约定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或双方委托具有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验收合格的视为竣工验收。
12.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应当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职责等通知承包方(监理师需提供从业证书)。
湖南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微信: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微信: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企业资质等级:__________资质等级证书编号:__________
收款账户: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微信: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微信:__________□从业证书及编号: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微信:__________□从业证书及编号: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湖南地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价款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
1.2 专有建筑面积(俗称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
1.3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
1.4 户型:__________
1.5 工程期限(总工期)_____日(□是□否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6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
(1)乙方仅包工,甲方供应全部材料、设备,详见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五)。
(2)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设备,详见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六)。
(3)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设备,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设备。
1.7 施工图纸(附件四)
(1)施工图纸由□甲方/□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2)甲方提供设计方案的,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关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由乙方勘察现场核对设计方案。
(3)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提供施工地点的原结构、水路、电路施工图。
(4)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字确认,明确水电管网布局、功能区预留空间等设计内容。
(5)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设计变更费用由提出变更方承担。
(6)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1.8 工程价款
(1)工程预算款:合同工程总预算为(人民币)_____。金额大写_____,详见工程预算表(附件一)。
(2)工程预算款应当与材料质量、工艺标准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依据。其中,隐蔽工程项目由双方约定,详见隐蔽工程预算单(附件二)。乙方免费赠送项目(设备)详见赠送项目(设备)清单(附件三)。
(3)工程预算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竣工结算时应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增幅不超过工程预算款的5%(包含隐蔽工程)。
第二条 质量标准
2.1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应当严格按照《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等执行。
2.2 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项标准执行,并应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1)湖南省地方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43/T262-2024)。
(2)湖南省地方标准《住宅室内整体装饰装修技术规范》(DB43/T1544-2018)。
(3)其他标准:_______________
2.3 双方对材料(设备)、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认定,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开工_____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完成现场交底。
3.2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用于施工的水源、电源。
3.3 带领乙方到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中心办理装修手续,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承担有关费用。
3.4 遵守物业管理企业的规章制度,并告知乙方。
3.5 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安保及消防工作。居室中有滞留物的,甲方应做好保护,向乙方说明注意事项。
3.7 按照乙方提供的施工进度表,按时、保质、保量提供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材料、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前应通知乙方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设备设施等应及时并符合施工要求,不符合或不能及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影响施工时,工期顺延。
3.8 定期根据乙方提供的施工进度表,结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检查施工的进度情况,及时合理的安排需要购买产品的测量、送货、安装时间,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
3.9 不得强制乙方实施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将配套设施挪作他用。
(6)擅自占用公共用地。
(7)其它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3.10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强制乙方实施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
(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破坏结构安全的行为。
3.11 根据乙方提供的项目验收单,按工程进度到现场逐一验收,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3.12 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应具备承接甲方工程的室内装饰装修资质条件和能力。
4.2 不得转包、分包合同约定工程内容。
4.3 拟定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与甲方到工地现场进行技术交底。
4.4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4.5 应持证施工人员需持有相应岗位的从业证书。
4.6 配合、协助甲方和物业管理企业做好房屋装修登记备案手续,如需行政审批的,应当提示甲方及时办理。
4.7 与甲方共同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接受物业管理企业的日常现场检查,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4.8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4.9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
4.10 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1)无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等级设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中午12:00至14:00、下午18:00至次日8:00期间,不得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不得扰民。
(3)因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以及损坏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半成品、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保管工作。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分类装袋后放至物业指定地点。
4.11 对现有房屋结构中有卫生间等电位联接装置的,不得覆盖,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等电位联接,以防漏电、静电、雷电。
4.12 需由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应及时将所需材料供需时间表提供给甲方。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由乙方负责。
4.13 甲方自购装饰装修材料的损耗率按照《主要装饰装修材料损耗率参考表》执行,若损耗率超出此参考表规定致使材料短缺,由乙方补足。
4.14 乙方所供应的装饰装修材料、设备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到达施工现场前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如甲方当天不能赶到现场验收,要求通过信息确认的,视为甲方已验收。
(2)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更换责任。
4.15 甲乙双方约定赠送项目的,按照施工程序在竣工验收前完成相应的施工内容,赠送项目的保修事宜由双方书面约定(见附件十一)。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 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装修项目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工程变更单(附件七),同时调整相关工程项目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竣工结算和工期顺延的依据。
5.2 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3 工程增项时,如需顺延工期,应根据工程量经双方协商确认后适当调整,并在工程变更单中予以注明。
5.4 增加项目的单位造价以本合同《工程预算表》中的单价为依据,《工程预算表》里没有的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定。
5.5 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现场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5.6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由此造成的变更工程款及损失应当按实际计算,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 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甲方与物业管理企业或邻里发生纠纷,导致无法继续施工的。
(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影响工期的。
(4)双方约定的工期内,甲方与第三方约定的非本合同约定工程项目影响乙方施工的。
(5)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者其所供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被迫停工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6)因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确认不及时影响到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8)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
(9)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其它原因。
(10)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_____天内,就工期延误的原因、事项、顺延要求等向甲方提出延期告知。甲方在收到告知后_____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6.2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工程验收
7.1 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如有监理方,需三方共同验收),并在工程验收单(附件八)上就验收事项明确验收结论,签字确认。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其他:_______________。
7.2 材料验收
(1)任何一方提供材料、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前,都应通知对方。双方在现场就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同时办理交接手续或进行书面确认。
(2)双方所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按对方要求提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3 隐蔽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提前_____日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约定日期_____日内会同乙方进行验收,待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进行验收,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相应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甲方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乙方对已覆盖的部位揭开重新检查,乙方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7.4 竣工验收
(1)约定的施工内容全部完成后(包括赠送项目),乙方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_____日内组织验收。
(2)在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3)工程竣工验收若存在个别涉及不影响整体使用功能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附件九)后,甲方也可先行入住。
(4)甲方无故不参与验收,又不提出不同意见,在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情形下,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则视为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发现存在下列问题的,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_日内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①工程实际效果与□设计图纸□预算单约定施工工艺、质量不相符。
②家具色差较大、尺寸不符。
③橱柜固定不牢。
④门窗框弯曲松动。
⑤其它:_______________。
(6)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验收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水、电、网络施工图及影像资料一套,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7)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对不合格装修项目进行整改。乙方无力整改或不愿整改或不按双方(或三方)约定的时间及时整改,甲方可另请他人整改,与整改有关的材料、人工费及工期延误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应付而未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前述费用。
7.5 本工程量的核实参照《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8.1 双方协商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_____种方式:
(1)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表中约定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工程款:

(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它支付方式:
8.2 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按实际工程情况编制的工程决算单(附件十)进行审核,如_____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同意支付相应款项。乙方收到甲方支付款项后应当出具正式发票。
8.3 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按合同约定方式结清工程款项,乙方在收齐结算款的同时给甲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附件十一)。
8.4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不低于两年,防水、防渗漏工程的项目保修期限不低于五年。双方对本工程保修项目另行有约定的,以双方约定为准,并在附件十一《工程质量保修单》上的“保修期限”一栏内载明保修具体时间。超过保修期,制作安装部分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甲方负责材料费用,该服务的上门勘测费用为_____元/次,人工维修费_____元/天(按8小时/天计,不足4小时按半天计,超过4小时按全天计)。
8.5 下列内容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如需乙方维修,由甲方承担费用):
(1)土建问题;
(2)玻璃及其它易损物品;
(3)因甲方未按规定使用,人为造成损坏的;
(4)甲方保养不当、监管不当的;
(5)因甲方所购材料产生的问题;
(6)未进行竣工验收或未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甲方提前入住的;
(7)墙面开裂,经甲乙双方查明确认是原墙体原因的;
(8)其它依据生活常理和生活经验不应当由乙方保修的。
8.6 乙方应当自甲方结清工程款后三日内办理移交手续,未按时办理移交手续导致甲方无法入住的,由乙方承担造成的损失。
8.7 甲方支付乙方的款项(包括现金和银行转账),必须给付到乙方财务_____或乙方指定账户,如甲方将资金交付给其他人(如家装顾问、设计师、预算员、监理、项目经理等)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指定账户为:收款户名:_____,开户银行:_____,收款账号: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签订合同后未开工前,如单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约方按以下方式承担责任:□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按工程预算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
9.2 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9.3 甲方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乙方不得进场施工;经乙方催告,甲方仍不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未完成审批手续,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9.4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并由责任方按工程预算款的_____%赔偿,解除本合同。
9.5 甲方私自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9.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随意增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9.7 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因甲方原因未及时提供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未及时提供所需材料供需时间表,造成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9.8 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或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进度款,应当向乙方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_____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预算款的_____%。甲方延迟支付超过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9.9 乙方以甲方未结算竣工款为由不履行赠送项目的或因乙方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款_____%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款的_____%。乙方延误工期超过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10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或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1)对墙体、吊顶开裂,防水不彻底,地砖、墙砖空鼓,墙面地面不平,门窗破损,墙纸发霉,粉饰层脱落,台盆、淋浴房漏水,空调、地暖(如属乙方施工的)不能正常运行等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应当在_____日内进行返工修理。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进行综合治理。
(3)室内空气质量经综合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不达标工程项目涉及的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4)乙方实际使用的材料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管线等隐蔽工程铺设不合格的,乙方应当在_____日内进行返工修理。
9.11 甲方自购项目的配套商(如地暖、中央空调、新风、土建等项目)施工(安装)人员或甲方外请民工进入工地及未经乙方授权私自指挥乙方施工人员施工,造成的财产和人员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10.1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10.2 双方对争议协商不成时,可采用下述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1.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附件:
附件一、工程预算表
附件二、隐蔽工程预算单
附件三、赠送项目(设备)清单
附件四、施工图纸
附件五、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六、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七、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
附件十、工程决算单
附件十一、工程质量保修单
附件一:工程预算表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此表用量较多企业可复印作为合同附件。
附件二:隐蔽工程预算单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此表用量较多企业可复印作为合同附件
附件三:赠送项目(设备)清单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四:施工图纸
附件五: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六: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七:工程变更单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如变更内容多,此表可复制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验收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此表可按工程验收进度项目分期复印使用。
附件九: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十:工程决算单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此表可按工期分期复印使用
附件十一:工程质量保修单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备注:
1.在保修期限内,乙方接到甲方报修通知,24小时内必须响应,48小时内应上门与甲方进行现场察勘、确认,确定维修方案和日期。
2.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