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内鬼监守自盗赚3亿,防止篡改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合同
2019-12-20

富士康内鬼赚3亿,惊动苹果CEO库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据外媒报道,苹果代工厂富士康内部员工盗卖iPhone零组件。此次事件被曝光源于中国台湾某商人与郑州富士康工厂合作破裂。

 

据这位台湾商人称,他与郑州富士康工厂某高级管理人员合作,低价购买本应该销毁的有瑕疵的iPhone零部件,再加工之后以原厂正品名义进行转卖。比如iPhone XRiPhone XR的良品率是93%,剩下7%iPhone XR零部件应该全部销毁,但是他却通过非法渠道获得了这些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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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合作在今年2月份闹翻,台湾商人已经向富士康母公司鸿海投诉,但并未得到回应,这才向苹果公司举报。他们已经合作三年之久,截止目前,这条流水线大概已经赚取了约43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亿左右。

 

还有消息称,由于数额过大,惊动了苹果CEO库克,苹果审计团队正在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富士康母公司鸿海则表示,公司已经启动内部稽查程序,并同时报请有关单位进行侦查办理,一旦查明属实,公司绝不宽待。

 

其实这也不是苹果手机组件第一次被盯上。由于iPhone广受消费者欢迎,利润率又高,苹果零部件在二次组装以及打造山寨产品方面有很大作用,这也导致了市场对苹果的零部件需求较高,很多厂商都在盯着苹果的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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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苹果对iPhone的保密工作也很严格,对于不守规定的代工厂或者经销商,最高罚款金额可高达5000万美元。罚款虽高,却挡不住利益的诱惑。

 

2015年,iPhone 6深圳富士康就惊现内鬼,本应报废的100万块电池被伪装成全新电池,并以每块20-100元人民币向下游厂商出售牟取暴利。

 

富士康老板郭台铭也表示,在拥有100多万名员工的情况下,一些员工卷入“不合理的事情”并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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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守自盗”相比,在企业经营中还有一种行为也非常可怕,那就是“篡改合同”。比如下面这个例子,就是“篡改合同,非法获取高额利益”的典型案例。

 

张某原是卓某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经理,任职期间,他因急需资金购置房产,利用财务监管漏洞,串通某国际贸易公司负责人侯某,私下篡改卓某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让其销毁的一张《付汇委托书》上的收款公司和银行收款信息,将 63800 美元成功汇入某国际贸易公司香港银行账户。

 

后张某离开公司藏匿起来,暗地里从侯某处提取 63800 美元。福田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责令被告人张某向被害单位卓某电脑科技有限公司退赔 63800 美元。

 

为了防止合同被篡改,其实可是试一下电子合同,电子合同的可信时间戳技术是将电子数据摘要和权威时间源绑定,由国家授时中心负责授时和守时,并由可信的时间戳服务机构对电子数据摘要和权威时间记录进行数字签名生成时间戳。

 

通过可信时间戳可以确定电子文件生成的精确时间,并防止电子文件被篡改。为电子数据提供可信的时间证明和内容真实性、完整性证明,作为证据使用具有权威性和可信赖性,符合《电子签名法》要求,在法律上具备证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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