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实体售楼处因不可抗拒因素纷纷关门,楼市开启新特性——“线上看房”!现在,线上售楼处已经像雨后春笋般开启。
就售楼传统来说,线上售楼受到的期待并不大,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房子这种大宗交易是离不开线下的,线上只是辅助;二是目前人心不稳,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把心思放在买房这件事上。
“线上看房”有没有效果,还是来看个案例吧。
和很多开发商一样,某知名开发商在关闭现场售楼处的同时,也启动了「线上售楼处」的安排,并且在年初七正式上线。
对于置业顾问来说,比线上售楼处更早实现「线上」的,是微信,这永远是他们假期的决胜之地。
陈先生的置业顾问早早建了陈先生夫妻和自己的三人群,每天都刷一刷存在感。除年三十年初一发春节祝福之外,其他时间,但凡有了关于大家最关心的疫情信息,也会刷一刷到小群里,并且随时提醒「戴好口罩。」
而对现在的开发商来讲,他们肯定不能止步于消化老客户,还得努力吸引新的购房者,各种公众号、网页导流,发动老带新,还有一条更为诱惑的渠道——直播。
不仅是置业顾问化身「主播」,直播卖房这种简单套路,还抓住了当下人们最关心的话题——「疫情之下如何保护自己」,请来名医,讲讲如何消毒,如何看待疫情,甚至如何调节自己的心理。
短短几天,各大房企的「线上卖房」风生水起。打开朋友圈,处处可以看到置业顾问们的直播——当然大多数还是停留在对着PPT或者空无一人的售楼处讲解的简单环节。
各大开发商的公众号,「线上售楼处」基本都已经上线,之前显得有些鸡肋的「VR样板间」一下就有了用武之地,成为了线上看房最重要的利器;不少后台系统强大的网站甚至做起了全国连锁的线上售楼处,「买房看直播」成了口号。
当然,成交也不是那么简单,就拿购房签约来说,就需要提前做好了解。现在疫情紧张,不能面对面签合同,也不能快递合同,最好的办法就是在线签合同。
关于房地产电子合同合法性的问题给大家科普一下。《电子签名法》在2019年修正之前,规定四种情况不能使用电子合同:(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四)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
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进行了修改,删除了“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不能使用电子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电子签名法》的修订让电子合同进入房产交易领域有了法律依据。
其实,购房合同网上签订,已经有不少城市在实行了。比如山东莱阳市,自2020年1月2日,莱阳市全面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章。该功能的上线旨在彻底解决商品房网签过程中个别开发公司未经购房者同意随意更改约定的问题,从根本上杜绝购房“霸王条款”的发生,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购房市民在线上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在输入购房基本信息后,系统生成了草稿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手写板上签名后,帮助购房人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了烟台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名系统。购房者可在系统中对已签订的草稿合同进行查阅、签署,对草稿中认为不合理的约定,还可选择退回给企业进行协商修改。
工作人员上传合同生成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购房者进行了现场签署。随后,购房市民可直接进行住房按揭贷款的办理,大大缩减了之前繁杂的手续,实现了“只跑一次腿”。
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章功能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了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