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电子合同:人虽分两地,合同在线签!
最近,某著名证券机构做了关于电子合同的研究报告,报告中提到,纸质合同电子化,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电子合同也是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一步。
电子合同是纸质合同的电子替代解决方案,用电子文档取代纸质文档。传统的纸质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靠人工手动签名盖章,异地合同签署来回传递就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成本,所以,电子合同在时间和资源节约上就有显而易见的巨大优势。
在中国,电子合同应该是个数百亿人民币的市场,经过测算,国内大中型企业数量约为44万家,保守估算,仅大中型企业市场就有440亿人民币。但是,目前电子合同的渗透率仍然不高。美国和中国的渗透率都不足10%,国内的市场渗透率约为4.6%左右。
造成渗透率较低的原因,除了合同签署习惯问题,还有对于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存储可靠性的担心,纸质合同可以亲眼看到,电子合同是存在虚无缥缈的云端。而目前的网络安全问题频发,也让人更增担忧。
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都源自于“电子签名”,国内早就出台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根据第十三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具有四个要素,一是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是签署时电子签名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是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都能被发现,四是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都能被发现。所以,《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电子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电子合同有效性的基础和成立条件,电子合同产品设计时都要考虑“真实身份、真实意愿、签名未改、原文未改”这四个要素。
在我国,发放电子签名是要电子证书的,发证书的机构都要有牌照。每个省都有自己的CA机构,也就是电子证书持牌机构,有些垂直的部委也有自己的CA机构,所以做电子合同的公司都要和CA机构进行合作。电子签名的工作原理是使用私钥对哈希值进行加密,为了验证签名有效性,需要使用签名方的公钥对数字签名进行解密。这就保证了电子合同的可信性与不可篡改性。
有些对于时效性非常敏感的企业,成了第一批使用电子合同的企业,比如太平洋保险,据统计其90%的业务都是走的电子合同,客户在投保时,只要在Pad上签名,在后台由电子签名系统做保证就可以了。和传统纸质文件相比,电子合同在时间和资源上的节约优势十分突出。太平洋保险以前一张保单的签署成本高达将近三十块钱,而现在签一张保单的电子合同签署费只需几毛钱,加上运营成本的两三块钱,仅此每年节省的成本就可以达到2000万。
在疫情期间,放心签电子合同为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电子合同免费送的活动,助力企业快速复工,让企业体会到人虽分两地,合同在线签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