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认可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
2020-04-09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认可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

近日,北京市通过并发布《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428日施行。《条例》总共683条,分为总则、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附则。《条例》的目的在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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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务服务方面,《条例》提出要创新服务方式,推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未来,北京市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将全程在网上办理。

为实现这一目标,市政务服务部门建设全市统一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使用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区块链技术应用中产生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和归档材料。

《条例》特别指出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的法律效力,有助于推动数字化、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在互联网利用方面将更加深入,未来,北京市电子政务将更加高效、规范、透明,协同办公和对外服务将更加顺畅。

当前,已经有很多企业使用电子签名类应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不仅有利于大数据管理和信息共享,也有利于沉淀数字资产。

2020年以来,电子签名类应用,政策利好接连不断。

1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点明“健全电子诉讼规则”;21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表示,对高校毕业生优化服务,鼓励网上签约;224日,银保监会认可电子单证、电子影像、电子签章、电子数据的合规性、合法性;3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函明确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25日,司法部明确“互联网+公证”及电子证据的未来趋势。41日,首批电子执照电子印章在上海实现同步发放

电子签名作为打通政务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一环,在数字化转型战略持续推动下,将逐渐成为政务服务的“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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