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贷款在电子合同上签了名,对方却没放款怎么办?
首先,电子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性是受到法律承认的。
目前,就有很多金融机构采用电子合同的形式与客户签约。
比如银行、证券机构,对于银行、证券等业务中的柜台办理,每次业务都要和客户签订大量的纸质合同,比较麻烦,柜员需要反复指导客户、人工核实信息、盖章等,客户也需要需要漫长的等待,办理周期延长,过程中很容易流失客户。而且,大量的合同单据也需要专门的空间储存、人员管理,成本高、效率慢。放心签支持柜员可以在线上发起签署请求,客户通过手机微信、短信等收到待签署合同链接,结合手机号、人脸识别识别技术,几分钟完成身份验证及合同签署,云端存储,安全高效,减少成本。
比如网贷机构,银监会联合多部门制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各方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需要对出借人与接待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
其次,电子合同安全有效的前提是内容及签署流程符合法律规定。
以银行为例,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通常交易双方没有面对面接触,银行需要对客户进行身份真实性的识别,以防范欺诈交易。在涉及融资的业务中,银行通常向客户发放USBKEY数字证书作为网上交易合同电子签名的载体,并明确客户需设置具体操作人员岗位和权限,妥善保管其USBKEY数字证书和密码。
司法实践中,电子证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通常是网上交易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案件事实认定的难点。所以,银行在网上业务中使用电子签名须遵循《电子签名法》规定的可靠电子签名的条件,与客户每次进行网上交易时验证电子签名,进行身份识别,并注意留存客户网上点击提交和确认电子合同的电文数据,通过符合国家标准的技术措施进行电子证据的固化和呈现,确保交易合同的不可否认。
引入第三方可信时间戳对客户在银行网站签署的电子合同进行证据固定。在银行网上业务开展过程中,及时取得可被司法机关采信的电子数据证据,能够证明银行与客户签署相关业务电子合同的事实,是银行管控业务风险的重要基础。不只是银行电子合同,所有的电子合同在签署的时候,都需要进行身份识别。
第三,在互联网借贷平台的电子合同上签了名,对方却没放款怎么办?
在网上经常会有网友提出这样的问题,在网上一个贷款平台上签了一份贷款的电子合同,到下款时金额被冻结,没有下款,但客服说合同照样生效,要先交钱才能放款,应该怎么办呢?
2020年8月14日,大岭山公安接到殷先生报警称其因办理网上贷款被诈骗87000元。8月12日这天,正在家里休息的殷先生收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称由于其信用良好,在某 APP中获得了10万元的低息贷款额度,殷先生点开短信中提供的链接下载了APP,在QQ客服的引导下,转账87000元到其指定的私人银行账户用以解冻贷款资金,后便将其拉黑。
大家要牢记网络贷款要求先转账的都!是!诈!骗!
有些网络贷款是套路贷。套路贷,剥削借款人的程度会一步一步的提升,各种套路诈骗手段越来越精细化,恶意造成借款人违约的事实,再由第三方来介入,不断的垒高、虚增借款数额。要仔细分辨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网络贷款“套路贷”行为,最终可能因无力偿还高额利息而影响个人及亲友的日常生活。因此,建议谨慎选择网络贷款。
遇到这样的事情怎么办呢?
1.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公安机关提供通话录音,微信,邮件等证据。
2.可以向相关律师咨询,看看合同内容是否对自己不利。
3.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